“公建民营”是指在新建养老服务机构时,各级政府按照管办分离的发展思路,由***出资,招标社会组织或服务团体去经办和管理运作,***负责监督。
而“公办民营”是指已投入运营的公办养老机构,通过体制改革与创新,引入民间组织或企业进行管理运作。
两者一个是发展增量,一个是盘活存量,但本质上并无区别,都是公办机构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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