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建民营是指政府通过承包、委托、联合经营等等方式将***拥有所有权,但尚未投入运营的新建养老设施,运营权交由企业、社会组织或者是个人的这样的一种运营模式。
2015年8月1日起,《北京市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实施办法》施行。北京市所有***拥有所有权但尚未投入运营的新建养老设施,将逐步交由企业、社会组织或个人进行运营。
适合公建民营的养老设施有:
1、各级***作为投资主体新建或购置的养老设施;
2、各级***以部分固定资产作为投资,吸引社会资本建设,约定期限后所有权归属***所有的养老设施;
4、利用***其他设施改建的养老设施。
扩展资料:
“公建民营”的养老模式也渐受行业追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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