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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江苏对原民办教师有新政策吗?

江苏对原民办教师有新政策吗?

謝谢。对原民办教师有否新政策?要分开讲,一留用的民办教师;二辞职辞退的代课、民办教师。以我们这儿为例:上世纪九十年代,中小学生明显减少,富余教师很多,因此对代课丶民办教师进行了多次精简,二00二年,教育体制改革,留用的民办教师全部转为公办教师列事业编制,考相应的职称,拿职称工资,原工龄丶代课、民办教龄计算为连续工龄教龄;现教师待遇公务员略高。二、对于历年辞退辞职的代课丶民办教师,是如何安排的呢?2013年,各县市区教育局进行了摸底调查掌握基夲情况,尔后由个人填表写教学履历,并由5名现职教师签名作证,交现学校确认后,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上交县市区教育局,审查无误后备案存档并安排落实相关待遇;一、原代课丶民办教师享受同等待遇;二按实际教龄计算(不滿一年按一年计算)待遇;三、按一年教龄补助费20元计算,每增加一年教龄,增加补助费20元;四、按月发放补助费。自2014年以来,各县市区的原代课丶民办教师都按时领到了应享受的国家补助。至于江苏对原民办教师是否有新政策,因不了解情况,不能瞎猜乱说。相信随着经济发展,原民办教师是会有补助的,而且会越来越高。

民办教师是教育特殊时期一个特殊的群体,上世纪从农村走出来的学生应该对他们的音容笑貌、举手投足会记忆犹新的。只是他们完成了教育的使命,自己却被政策清退。在教人发【2011】8号精神指引下,江苏省也有了原民办教师的养老补助制度。至今仍执行《2016一2017年江苏省民办教师养老保险实施意见》:

【一】适用对象:在农村公办中、小学民办教师岗位上连续工作满一年(含1年)的原民办教师,离开教学岗位后未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农村农民。(已纳入计划内退养的原民办教师,本方案实施前已死亡的、因刑事犯罪或违犯国家政策法规被开除或辞退的、被国有企事业单位录的原民办教师,农村扫盲夜班的工作人员、学校的工勤人员、技校成人学校的教师不列入此补助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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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二】认证依据:(1)参加1989年民办教师职务评聘,被列为***内民办教师,但至2000年底未被招转,也未能纳入***内退养者,认证依据是1989年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的民办教师名单和原省委颁发的《中小学教师任职资格证书》和《中小学教师职务聘任证书》;

(2)参加1982年民办教师整顿,被列为***内民办教师,但未通过1989年的民办教师职称评定者,认证依据是县级备案的民办教师名册和县级教育部门颁发的任用证或试用证;

(3)其他***外原民办教师认证依据,由各地结合当地具体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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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上世纪60年代初下放的公办教师,认证依据是各地原始档案、下放名册、原下放证;

【三】补助标准:原民办教师每月养老金是每一年教龄补助10元;下发的公办教师每人每月发放养老金150元。下放后又担任民办教师的,符合条件者再享受原原民办教师教龄补贴

【小贴士】对于“违犯国家政策法规”是不是含有违犯***生育政策,应向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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