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主的这个问题,有些不太准确。其实不论是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还是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按目前的机构设置来说,都是属于公益一类的事业单位。
新设立的地方医疗保障局按照规定,应该是属于行政机关,人员编制为公务员。
而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中第三条关于职能的表述得知,医疗、生育保险的经办工作,只是医疗保障局多项职能中的一项。
医疗保障局中的医保经办,应该还会设立属于医疗保障局的二层事业单位,作为医保的经办机构,而其编制不可能为公务员性质,现各地的机构改革已基本完成,据了解大多数医保经办机构都设立为医保中心归为医疗保障局的二层机构。
所以不存在说养老经办机构编制为事业,而医疗经办为公务员性质的说法。
在回答这个问题前我先带大家认识一下医保中心、医疗保障局、养老经办中心这三个单位。医保中心是原城乡居民保险管理机构,是人社局下属单位,医保中心主任一般由人社局副局长兼任;医疗保障局是将人社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管理和相关基金监管等职责、卫健局农村合疗管理和相关基金监管,药品、医疗器械和医用耗材***购管理以及疾病应急救助管理等职责、民政局承担的城乡居民医疗救助管理职责、发改局承担的医疗服务价格制定和调整职责整合新组建单位,为政府直属行政机构;养老经办中心为省社保局(省人社厅二级局)派出办事机构,人财务垂直管理,县市一级经办中心为参公管理事业单位。
医保中心在市一级属于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县一级为全额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并入新组建的医疗保障局后,人员身份并不会发生变化的(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维持现状,市一级医保中心人员并入医疗保障局以后有参公变为公务员(两者没有本质区别,可以相互互换),县一级医保中心人员并入医疗保障局后编制在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仍为全额事业人员。
养老经办中心作为上挂单位,工资待遇、福利、将近等方面简直秒杀医疗保障局工作人员,我不明白对于医疗保障局公务员有什么好羡慕的。作为派出办事机构是不会和***工作部门一样***用行政编的,***用参公事业编是因为社保局强势,要是像食药监局、质监局、工商局甩下来,作为县人社局下属单位,我估计参公会立即取消。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用,欢迎大家讨论留言!
我来回答,我们广西这边各县新成立的医疗保障局属于行政部门,一般的县份4一6个行政编制,也就是大家所说的公务员。原来医保中心即医保经办机构和新农合经办机构为医疗保障局的二层机构。不可能一起转为公务员,不现实。
社保经办部门不是独立***组成部门,而是人社局的二级单位,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管局人社局是行政单位的。医疗保障局是改革中新组建的***组成部门,属于行政部门,但具体业务主要由其二级单位医保经办中心办理,医保中心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和社保中心是一样的。
每个地方的改革方案不一样吧,我们这边以前的医保局改成了医保中心,隶属于新成立的医疗保障局,人员性质依旧是参公编。而新成立的医疗保障局也只核了7个行政编!新农合,我们这边直接和到医保中心,人员由事业转变成参公编。
至于社保局、农保局我们这边跟以前一样,隶属于人社局,属于参公单位!
总之一句话:国家公务员有限,僧多粥少,参公转隶成公务员难度还是不小~
谢邀。下岗职工单位倒闭,一切社保费用自己全交,退休后能否享受医保。有什么依据。这还要什么依据,你都全交了,也就是说你都交满了(社保,医保),他们还敢停你的医保阿。你是杞人忧天啦😄,交社保和医保就一个铁依据按规定的年限交满保险费用,你就可以安心享受医保,社保的待遇了,没人敢动摇你。你的描叙是社保,你交了医保费用没有,没有或者达不到医保缴费年限,那你是不能享受医保待遇的,。必须按规定年限交满(男25,女20年)才能享受。这是铁规。仅此而已。谢谢。
下岗职工单位倒闭,社保一切费用个人全交,退休后是否享受医保?
原企业倒闭,内部职工就要失业并与企业要解除劳动关系,同时,企业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若企业和个人缴纳了失业保险,失业职工还可以享有相应的失业补助金。
职工失业后,可以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缴纳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可以与原企业缴费的时间合并累计年限(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低于15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也可以与原企业缴费的时间合并累计年限(多数省市医保规定年限为:男性25年,女性20年)。
只要按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按月缴费,达到了缴纳费用的年限,法定退休后都可终生享有。
以职工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为准。供参考。
是先下岗还是先破产?如果是用人单位破产后员工下岗,五年内退休的只要续接社保至本人退休,医保可以不受影响。如果五年及以上才能退休的,在缴纳社保的同时必须接着缴纳医保,否则退休后没有医保。
下岗职工的单位等社保,职工为了享受社保待遇自己承担企业部分和个人部分,一起补交了社保。
补交社保后是不是跟正常消费一样的待遇呢?
是的,不管是企业缴纳还是个人缴纳,对于社保部门来说,都是社保补缴。对职工造成的唯一影响就是补缴期间的住院费用不能报销。
而其他待遇是完全一样的,比如向社保卡个人账户中划款,当[_a***_]到位后,会将以前欠缴的月份的钱数全部还到个人账户中。还有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是计算完记账利息后的所有费用。
不过大家都知道失业期间,很难保证医疗保险正常接续,比如有的单位月初解聘职工,到月底才办出解除手续了。而通过灵活就业方式缴纳医疗保险已经过期,这样我们就可以进行补交。医疗保险规定,社保中断不超过三个月的医疗保险可以补交,补交期间的住院费可以补交补报。
如果因为是职工缴纳企业部分,就不享受医保待遇的话,这样就是属于损害职工利益了。其实就像我们借钱一样,只不过是职工暂时借给企业钱而已,属于职工临时垫付行为。
如果企业还有相应的负担能力,职工可以通过民事***向企业索要相应的费用。
但是退休后享受医保的规定,必须是享受养老金后医疗保险交费满足一定年限,才可以享受退休后医保待遇。相应医保缴费年限各地并不相同,青岛北京烟台是女同志20年,男同志25年;杭州市是男女20年,烟台市是男同志30年,女同志25年。上海市是男女都是15年。各地相差非常大。
你好!
感谢悟空秘书邀答。
下岗职工单位倒闭,社保一切费用个人全交,退休后是否享受医保?有什么依据?
你的问题我想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解答:
一、下岗前和下岗后,你所参保的社保类型
你是下岗职工,说明你参保的是“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这种社保的保险范围包括:社保、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和房屋公积金,即人们常说,“五险一金”。
企业倒闭下岗,以个人名义继续参保的养老保险是“灵活就业养老保险”,这种社保的保险范围:只有两种即:养老、医疗。
以上两种社保都包含医疗保险在内,你只要交了社保费同时也就交了医保费。
二、社保费用个人全交,退休后是否享受医保?
退休后能否享受医保待遇,不是看你的社保钱是单位交的或个人交的,这跟谁交的没有关系,只要看你是否按规定缴满医保所规定的年限,缴满了所规定的年限,你就可以享受医保待遇。医保缴费年限:全国大部地区都是男性:25年;女性:20年。(有些地方是男性:30年;女性:25年)你只要按照规定缴满了,退休后可以终生享受免费医疗待遇的。依据如下:
理论上可行!
我国普通民众的社保有两类:城镇职工社保和城乡居民社保!
自从2019年社保开始由税务代收之后,各大公司、单位以前的一些小九九手段就不敢用了。因为法律规定,用人机构和被雇佣员工签订了合同之后,应该为员工办理社保!
这里的社保就是“城镇职工社保”,包括了五险“养老险、医疗险(医保)、工伤险、失业险、生育险(部分地区并入医疗险)”。
所以,现实中,若题主参保的是“城镇职工社保”,那么养老保险和医保是要一起交的。如果是历史因素导致的只有养老,没有医保,退休时并不会影响社保领取。
城镇职工社保中,养老保险和医保都需要交满一定年限(各地规定不同),退休后才能享受养老金待遇和免费医保待遇。缴费年限可以拨打当地12333社保电话。
没有单位、公司挂靠的人群,可以投保城乡居民社保。
城乡居民社保只有两个险种:医保和养老。并且城乡居民社保不属于国家强制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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