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税法规定,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家有老人的,可以做为专项附加扣除在个税计算基数中扣除一定金额,通过减少计税基数(税基式减免)方式,达到少交个税的目的。
关键两点:老人、金额。
公婆,岳父母不算。
满60周岁属于老人。
金额合计是2000元,不管有一位还是两位老人。有点不合理,可能是考虑老人有养老金的原因吧!
谈到分摊,说明不是独生子女(如是独生子女不用分摊,就是2000元),怎么分摊这2000元(一个人最多分1000元),由老人的子女协商办或由老人指定,指定优先。
老人姓名及身份证号,全部子女姓名及***号,每名子女具体分摊的金额,全部子女签字。如果是老人指定的,老人要签字。
虽无固定格式,但个人所得税法专项附加扣除所需要的内容,必须在分摊协议中明确,如被赡养老人和共同赡养人的姓名、***件类型及号码、出生日期、与签订协议人的关系、所确定的分摊方式、分摊数额等。当然,格式要符合民法规定的协议形式。
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你好,基本上是没有什么个税养老分摊协议。我们虽然说要交纳个人所得税,但是在交纳个人所得税之前就已经扣除了社保的缴费,从自己工资当中扣除的社保交费,这一部分钱是完全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是不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的,只有在扣除社保完成以后,如果说自己的月收入还在5000元以上,那么才会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缴纳相应的个人所得税。
其次这个社保的分摊是有明确的比例规定的,这也是劳动合同法中的一个明确要求,实际上是不需要签什么分摊协议的,因为作为企业单位来讲,它就需要承担接近2/3的一个缴费比例,作为我们个人来讲,那么我们个人所承担的缴费比例相对来说是比较少,大约仅仅只有1/3,所以说按照这样的缴费比例来进行缴纳社保就可以了。
具体的缴费比例,个人需要承担8%的养老保险,企业单位需要承担16%的养老保险,那么个人需要承担2%的医疗保险,企业单位需要承担6%的医疗保险。个人需要承担0.5%的失业保险,企业单位也需要承担0.5%的失业保险,个人不承担工伤保险,企业单位需要承担0.5%的工伤保险,个人不承担生育保险,企业单位需要承担0.5%的生育保险。所以很明显,企业单位所承担的比例要高于个人所承担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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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是非独生子女,并且***取了约定分摊或者指定分摊的扣除方式,则需要注意留存好相关书面协议等资料,积极配合税务机关查验。个税养老分摊协议没有具体格式要求。
如果签订协议,需注明赡养老人的姓名、***号、分摊方式(均摊或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老人指定分摊)、分摊金额、扣除年度、所有子女的姓名和***号码。落款时所有相关人员均需签字按手印确认。
一、 无论是否真正签协议,首先要明确扣除的标准和方式。如果您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1.独生子女,则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非独生子女,需与您的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但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具体分摊的方式,可以由您和兄弟姐妹均摊或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老人指定分摊。约定或指定分摊的,您和兄弟姐妹还要签订书面分摊协议,并且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确定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就不能再变更了。
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起止时间为,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的当月至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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