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属于个例,因之前企业养老保险系统没有联网,两个单位不在一个统筹地区的话,社保机构无法甄别是否存在重复缴费情况,用人单位人力***管理也不规范,对于职工离职审核把关不严,未能及时办理相关报停程序,并且职工本人也没有及时转移接续两个缴费段的缴费年限,造成重复缴费问题。对于这种情况,重复的年限将不会成为多累计的缴费年限,一般不予退费,对重复部分计入个人账户,直白的说就是个人账户的钱多了,将来计算养老金系数也相应提高,职工本人不存在损失。从职工养老保险相继全省、全国联网后,将不会出现重复缴费的情况。
这是以个人缴费为核心的弊病,总想以个人缴费“多缴多得”基本养老金。
如果以社会统筹缴费情况均等分配基础养老金则无此事。个人缴费无论多少将来领取个人账户养老金就行了。
当然,此问题是不会发生的,因为,这个人不会在同一时间在两个用人单位参加社会劳动。
所谓的“重复交费”也没有分清是社会统筹缴费还是个人缴费。
养老保险先后在两个单位缴纳,中间有几年有重复交费怎么办?
一般来讲,是不会重复缴纳养老金的。因为,你的帐户应该有记载,工作人员不会接收的。
如果,出现重复缴费的情况,工作人员发现了,应该退回的。
为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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