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因为在物业领域除了业主是异己、外人、苦力、出血、拿钱外,都是利益共同体,都要从业主身上揩油。甚至收买业主内的自私自利分子充当内奸,吃里爬外。可以说物业领域的火药味已经甚浓,利益斗争逐渐上升为政治斗争,广大业主阶层与既得利益集团、剥夺者阶层已经营垒分明,都看得很清楚,迟迟无人问津,耐人寻味!这样耗下去就是国内内耗、内斗甚至内乱!党和国家应当顺势而为,果断取消物业公司管理体制,物业公司回归服务,退出管理。管理的事交给业主,健全业主管理制度体制机制法律法规,真正实现多年已经确定的小区业主自治自管属性,防止祸乱发展,消散国家凝聚力。
小区难换物业公司,社区有推卸不了责任。因为它跟物业公司有利益分成,物业公司是私人公司,收了业主钱与社区分成,社区的人等于多一份收入,如果社区有几个楼盘,就有几份收入,比做公务员的来钱更快。所以在广州市海珠区龙凤街道辖区,以前海珠***在龙凤街道辖区内,有法官不做,都去了街道做,就是这样原因。
物业是在社区的管域之内!社区有些事务需要物业来完成。所以它为共同体!一些刺手问题要求物业出手完成,即不担责事又办了事情。在各自利益共享当然不愿换物业!利益共存。
物业私营公司在小区里即便划个大字,业主们都无权监督评定,只能乖乖交钱,这种完全不公正不公平的法律法规该调整了,应该顺应民心民意,让业主们有监督评定的权力,对在小区里不认真做事或违法乱纪的物业私营公司,必须清除出小区,而不是由社区街道来决定。
因为制度的顶层设计问题,前期物业都是由开发商指定,因此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小区形成开发商、物业、业主、社区形成四角利益矛盾体。开发商为了自己的利益,不肯轻易放弃原有物业的管理权和受益权,甚至还占有物业小区相当面积的份额。而业主天天住在小区,对物业的服务质量最有发言权,社区为基层工作高效的开展,往往也不想轻易更换物业,加之历史上形成的与开发商物业,剪不断,理还乱的复杂关系,久而久之,业主与另外三方的矛盾也日益突出,已然成为当前市民热议的社会治理的顽疾。如何破题?恐怕只有充分让物业管理市场化,建立必要的市场竞争关系 ,才能解决物业管理“吃大锅饭”的问题,同时要加强基层的反***力度,斩断开发商物业伸向基层干部的魔爪,这样才能标本兼治!
老人问题,社会问题,养老院,将有很大的投入,它要配有护工,护士,医生,厨师,所以,要办好养老院,除了老人交费用外,民政部门要对养老院予以补贴,这样,我国的老人问题才有逐步解决的可能。
有的养老院收费高,可能怕收的少?短时收不回成夲,现在办养老院是挣钱行业,我看有必要把价格降下来,使大多数想上养老院而感到价贵能去成,算一下入院价格,可能钕都在60岁上住宿按租房价多少钱计算,还长期住优惠多少钱,吃饭这把年岁吃的比较少成夲用不的少,护理费分滩多少总的因素考虑,应实惠入院价多少,再有办养老院是长期事
谢谢邀请!我们一个小县城,人们一般工资一千多至三千元不等,请个居家保姆,每月三千元,一月休息四天。若有失能老人需照顾,每月五千至六千元。没人愿干侍候失能老人。养老院运营成本多少不了解,但请护理老人的工作人员最低工资三千元,管吃住,就这样招工还很难呢!很多人宁愿当环卫工人拿一月一千元工资,也不愿干一月五六千的护工。个中艰辛只有干过才能理解吧。所以为了招到和留住护工,养老院势必给高工资来维持运转。水涨船高,养老院收费也就高了。靠国家投入建养老院不赚钱的又排不上队,私立的人家投资了要赚钱,只能是自己能挣钱时增收节支,为日后住养老院作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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