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具有的法律效力根据《解释(二)》第一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或者当事人解除同居地请求涉及及***的,人民***应当依法审理。通俗的讲,就是关于解除同居关系的,***不管,当事人自由解除,***只管当事人双方同居期间的子女抚育***\抚育费***及财产分割***问题.而你所提到的,所谓的"同居协议书”,“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中,其中关于同居关系的问题,具不具备法律效力是没有意义的,只是其中关于子女及财产部分,如果不存在欺诈、胁迫等,应该对双方均有约束力的,但是,如果一但发生***,还是需要到***再重新确认。但协议中关于财产及子女方面的还是具备法律效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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