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保人员门诊、住院就诊必须出示本人市民卡并刷卡就诊,门诊须告知医院就诊类别(如门诊慢性病、门特),对未出示卡证或就诊类别告知不清的,参保职工就医时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2、参保人员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须出示本人市民卡,告知就诊类别(如门诊慢***、门特),按有关政策刷卡购药,因特殊情况由他人代购药品时,须出示参保人员及代购人的身份证,并由药店登记备案。
3、门诊统筹实行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主的首诊、转诊制。参保人员可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参照社区管理的医疗机构进行首诊;专科医院可作为全体参保人员首诊医疗机构。参保人员需转诊的,由首诊医疗机构负责转诊,急诊、抢救不受此限制。
门诊慢***补助限额使用完以后,从下一笔费用起直接享受门诊统筹待遇,在原门慢定点医疗就诊慢***不需要转诊。门诊特定项目补助限额使用完以后,必须按门诊统筹的规定办理转诊手续并使用普通病历,方可享受门诊统筹的待遇。在药店购药不享受门诊统筹待遇。
二、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第一,在***医院所发生的职工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为:
1.对起付标准达到3万元的医疗费,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85%,职工个人支付15%;
2.对于大于3万元至4万元的部分,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可达到90%,职工个人需要支付10%;
3.超过4万元的医疗费,统筹基金可支付95%,职工个人支付5%。
第二,在二级医院发生的职工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为:
划算的
(1)住院、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和家庭病床的医疗费用,在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指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额以下),属于个人自负部分的医疗费,市职保会按60%给付补充医疗保障金;
(2)由地方附加基金支付范围内个人自负部分的医疗费,市职保会按70%给付补充医疗保障金;
(3)门诊大病医疗费用,在统筹和附加基金支付范围内,按个人自负部分的50%给付补充医疗保障金;
(4)在保障期内,无给付次数限制,累计最高给付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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