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的市民卡,是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这个卡看门诊是不能报销的,住院可以报销65%左右。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一年交一次费,在社区医院门诊看病拿药可以便宜一些(社区医院有补贴)不能报销,在其他医院门诊看病也不能报销,如果住院 除去门槛费以后可以报销65%左右。
如果有大特病的可以在当地医保中心申请“大特病门诊医疗证”,领到“大特病门诊医疗证”以后,在当年的12月份在医院门诊看病拿药就可以报销了,报销比例也是一样,出去门槛费以后***医院报销65%左右。
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不是一回事。一般来说,养老保险只是说等退休后可以按月领养老金,而医疗保险才是管看病报销的。一般统称为社保,社保包含养老和医疗和其它职工险。
如果你是在职职工,平时缴纳五险一金,那么这些险种都已包含。
另外,面向没有缴纳五险一金的,国家推广的城乡居民保险也是兼顾医疗保险的福利险种。
所以,如果你要看病报销,你或者参加了职工医疗保险,或者参加了城乡医保,如果啥医保都没参加,报销也就无从谈起了。。。
现在农村孤寡老人,失独老人年龄越来越大,没人养老该如何解决?却实挺难的,不过好在农村老人都有土地,流转费用,也是一点收入,另外村委会把夠条件的老人列为底保户,或者是五保户,都可以按月领取补助金,民政部门的救济这些人也有份,实在没有生活能力的,由村里推荐,乡民政联系市里敬老院,完全可以送去那里养老,最起码吃住不愁,敬老院负责一直到死,连火化都全包在内,去那里,没有后顾之忧,农村有集体,有村委会,有乡政府,有乡民政,最起码能保证照顾好每个孤寡老,农村也不是一盘散沙,有党支部,村委会,有乡镇党委,有乡***,有民政部门,不会随便放弃每个孤寡老人,放心罢了,社会正一直前行,不必过多忧虑!
实际上,农村无儿无女的老人都可以纳入五保户,入住***敬老院,由***统一供养。
之前我村就有这样的一个老人,据说她之前是地主家的丫环,解放后还留在地主家里照顾老地主,也许她真的无亲人可投靠了,之所以将地主家当成自己的家,我还是很小的时候,她经常带我去城里走亲戚,后来她渐渐的年老了,村干部试图安排她入住镇的敬老院,谁知她说舍不得街坊邻里,就是不去。
后来我回娘家,见到她也会送点水果食物,逢年过节也曾给她一百几十元,将她当成娘家亲戚了,堂妹小时候也拜她为契娘,我娘家的人及我的叔伯兄弟都将她当成了亲人,有什么好吃的都会送点过去,
就这样,老人直到寿终正寝,临终前也不缺人照顾,村里有好几个善心人都自发的义务照顾她直到终老,后事由她的族人及村干部料理。
以上所述是我近距离接触的一位孤寡老人并不孤单的真实。
你提到的问题现实存在吗?根据我的了解现在我所在的区域不存在这情况。你说的所谓的农村孤寡老人、失独老人是他(她)们有儿或有女,由于家庭种种原因老人自己单独生活,[失儿子的他(她)们的家产由儿媳或孙子辈继承],这在某种意义上不叫孤寡老人,不属于民政部门供养的孤寡老人。两者应该分清。
有些杞人忧天。凡是这样的老人都很幸福,***早解决了他们的后顾之忧。孤寡老人可以办特困供养人员救助(五保户)每个月八百多元,而计生家庭中的失独老人每人每年能领七八千元的特别扶助金。据说有的地区能拿到每个月一千元。这些老人在做到了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
我老家农村,孤寡老人全部纳入低保,还有他们的土地出租收入,生活很不错了!如果自己不能自理,就送公家养老院,条件也很不错,我一个远方的侄弟在旗(相当于县)养老院,很满意!
这个问题我觉得我是有发言权的。
之前写过一篇文章,说的是我出生在一个重男不轻女的家庭,父亲只生了三个女儿,很遗憾,但是一直尽力地培养我们三姊妹。
父母把三个女儿都培养成了大学生,我是老大,大学毕业后留城工作,离家里一个半小时的车程。大妹妹大学毕业后回父母身边的学校教书,小妹妹走得最远,到了大西南工作,最后定居在那里。
等我们相继参加工作以后,父亲提出要大妹妹招上门女婿,好让他们年老以后身边有人照顾,恰好大***的男朋友家里还有几个兄弟,也不介意结婚后住我家里。我和小妹妹当然更是愿意,有大妹妹在家里,我和小妹在外面也放心多了。我和小妹都表示,反正我们就姊妹三个,赡养父母不是哪一个人的责任,大妹招上门女婿,以后父母随他们住,他们夫妻付出肯定比我和小妹要多,那父母的财产全部归大妹所有,我和小妹都不要。但是以后父母养老所需的一切开支,我和小妹都和大妹一起承担,就等于父母养的是三个儿子。
后来我们三个分别结婚成家,也都很自觉地兑现当初的承诺,父亲在65岁时就过世了,留下母亲一人,先是跟着大妹住,后来又跟着小妹去大西南生活了五六年,帮小妹带孩子,现在又搬回来住大妹妹那里,至于我这个大女儿家里,倒是来得不多,只是偶尔过来住几天,因为我和公公婆婆住一起,我妈觉得长住不大好。
因为父母都是农民,老了没有退休金,我们姊妹便商量每人每月给我妈600零花钱,所以我妈每个月也有1800元,吃住都是大妹负责,平时我会买点吃的,用的回去,老妈70多了,身体也有大大小小的毛病,平时小毛病买药我妈自己出钱,遇到要上医院,所有费用我们三个女儿平均分摊,谁也没有怨言。各自的丈夫也从未说过什么。随着妈妈年纪的增大,估计后面用钱的地方会越来越多,但是我们姊妹仨都有计划老人的养老钱,也不会有任何推诿,因为,赡养父母既是义务,也是责任!
文人个问题各地的风俗不一样,不能一概而论,按照我们这里上门女婿是住家儿子,应承担起家庭的所有责任,包括老人的生老病死,而出嫁的女儿就不用有何压力,表表孝心即可。
出嫁闺女时没要彩礼的,老人生病的费用姑娘儿子平摊;姑娘结婚时要了彩礼了,而且彩礼钱没被姑娘带走,这个时候老人生病了,那个费用另当别论!拿点儿也行,不拿也在情理之中。
一看这个问题就是把善养老人当着一个负担的人,我是湖北人,对给老人生病住院费用谁来出一事的问题,我告诉你:上门女婿半个儿,别把自己看低了,既然和他女儿结婚了你就是他们的儿子。老人生病住院费用,自然是你们自己出,跟出嫁的女儿没有任何关系?如果家庭条件有限,实在负担不起髙额的医疗费用,出嫁的女儿应根据自己家的实际情况帮帮姐姐、姐夫,从亲情和血源关系来说,帮帮父母的医疗费用也是应该的。奉劝天下所有的兄弟姐妹们不要因父母的医疗费用闹矛盾,父母哺养我们不容易啊!请给她们一个幸福快乐的晚年。此生没有遗憾。
你好,我是平安人寿保险代理人。希望能帮到你! 养老保险是不算健康险,附加险部分有分意外医疗和住院医疗是可以算健康保险内容的。但是这个附加险只是解决了健康保险的小问题,真正的大问题是重疾和长期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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