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失业保险的最早立法《失业赔偿法》颁布于1932年。美国建立和逐步完善了社会保障体系。美国于1942年开始支付退休金。1965年增加了老人医疗保险,1***2年又增加了残废者医疗保险。经过50多年的逐步发展与健全,形成了庞大的社会保障体系。
在美国,社会保障是社会保险项目中的一个特殊项目。它特指对老年人,鳏寡人和残疾人的社会保险(Old Age, Survivors,and DisabilityInsurance,简称OASDI),也可分解为养老金制度或老年保险(OAI),鳏寡保险(SI)和残疾保险(DI)三个组成部分。它是联邦政府最大的社会保险福利支出项目。其中,养老金制度或老年保险(OAI)是美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核心,它是由个人和雇主各按一定比例以工薪税的形式,在雇员退休前作出贡献,退休后领取养老金。
美国退休金不是一次性的,是分月领取的。
美国养老金制度针对不同的人群有不一样的体系,美国***公务员或是由***支付薪水的人员,他们的退休金加上社会安全金一般会是退休前年薪的60%至75%。私人公司雇员因是***取另外一种退休体系,每家公司情况不同、雇员投入退休基金金额数量不等,他们退休后能够领取的退休金要依据个案来观察和分析。
美国养老金制度比较复杂,但主要是三种体系。
第一,每一个工作的人只要有足够的工作点数都可以在退休后从联邦社会安全局领取社安金,这是***建立的全国性养老体系,其目的是使每一名工作的人在退休后能有生活最基本的保障。
第二,***公务员和由***支付薪水人员的退休金体系,这一体系是确保***公务员退休后能有较丰厚的待遇和退休生活。***公务员的退休金制度通常称之为***式退休金体系(definedbenefit),也就是按照公务员退休前的年薪、工作时间等计算出退休金额度。
第三,私人公司雇员退休体系主要是由雇主和员工共同出资购买退休基金,员工退休后这些工作时间积累下的钱就成为退休金。这一体系对员工的退休待遇主要看公司的情况,各行业差异会很大,该退休制度也被称之为投入式退休金体系(definedcontribution)。
德国养老保险制度是世界上最慷慨的制度之一。德国一位拿平均工资的普通全职工人退休后获得的养老金约占工资的70%,远远高于美国退休人员40%的比例。自1889年《伤残和老年保险法》发布至今,德国养老保险制度经历了120多年的发展历程,虽然近年来德国人口结构的变化,使德国养老保险制度一度面临着的挑战,但几经风雨,它始终保持了效能和偿付能力,管理规范、法制完善的德国养老保险制度已经成为世界养老保险制度的典范。
德国养老保险制度的现状
德国养老金具有工资替代功能和赡养功能,在年老、丧失或部分丧失就业能力、遗属三种情况下提供社会保障,保障投保人大体上保持就业时的生活标准和投保人死亡后其遗属的生活标准。
德国养老保险体系由法定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个人自愿保险等多种形式组成。法定养老保险是德国养老保险的第一支柱,也是最重要的支柱,涵盖了最广泛的人群。根据法律规定,几乎所有雇佣劳动者及一些特定的独立经营者均有义务参加法定养老保险。医生、律师、零售商等高收入者不属于义务参保人范围,但这些人年满16周岁均可自愿参加保险。除此以外,依法属于解除投保义务的人员,也可以自愿投保。公务员和法官是国家终身雇佣人员,有自己独立的养老保险制度,不参加法定养老保险。自谋职业的农业人员有独立的“农民养老保险”。
由于历史原因,德国经办法定养老保险的机构一共有27个,包括:23个州养老保险局,负责管理工人的养老保险;1个联邦职员养老保险局,负责管理职员的养老保险;***矿、海运和铁路行业各有1个自己的养老保险机构,负责统一管理本行业工人和职员的养老保险。养老保险的待遇规定和保险资金统一适用于所有人员。只有***矿业在养老保险待遇和缴费方面与其他行业有所不同。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wwlbw.com/post/397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