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式养老
同居式养老是集体养老模式的一种,寻找志同道合的人群(青年、老年等)彼此互相照顾,共同付担费用可以省些费用,此种养老方式在德国正流行。
目前德国是欧洲最多老人的国家,在德国六十岁就可以进疗养院;德国有些老人不喜欢疗养院的养老方式,这些老人开始找志趣相同的人一起“同居”;他们不只找老人同居也找年轻人同居;在德国租屋费用昂贵,此种同居式养老相对减轻年轻人租屋费用;他们只要付出时间陪伴老人聊天、陪老人看医生、帮忙***购物品、打扫环境等等。德国联邦家庭部的一项调查显示,超过50%年龄在50岁以上的德国人对跟人合租同居感到有兴趣;德国健康保险公司(DKV)的护理专家向《世界报》表示:“许多人都希望能在老龄阶段继续拥有自主的生活和家一样的环境。”因此养老院并不是德国老人养老的第一选择。
优缺点
优点
1.减少房租:在德国租房很昂贵,同居式养老相对可以省下租金。
2.创造双赢:老人把空房免费或廉价租给学生或年轻人,年轻人只要付出时间陪老人,帮老人做家事、***购生活用品,有些外国留学生把这种生活方式做为学习德语、练习口语的好机会,这是对双方都有利的事。
3.与好友共老:人老了最怕寂寞、无聊,知已难寻,能与谈得来的朋友一起同居养老聊聊共同年代发生的人、事、物是很能引起彼此的共鸣的,而这些话题并不是都能跟自己子女聊得来的,有些子女并不想听。
同居式养老,固名思义,就是两老男老女,各取所需“非法同居”,过日子。双方没婚姻关系,有行夫妻之实,象夫妻一样生活,但没有进行婚姻登记,并不是合法婚姻,不受法律保护。
这种情况一般是男方占优,女方只是个打折的陪吃、陪住、聊天服务的保姆。说是打折或者优惠价的保姆,是因为,如果是雇主与保姆的关系,雇主每月要支付高额的保姆费,而保姆每月也会有一笔很可观的收入。“搭伙”以后,双方既不是雇佣关系,男方不用支付高额费用,就能享受到比雇用保姆更周到、更细至、更全面的照顾和服务。不仅生活上得到更好的服务,花钱比雇保姆少得多。这中间如有什么过得不愉快,或者过不下去,男方随时可以折灶散伙,不会引起财产***,而女方也许连点“散伙”费都没有,两手空空出户,出户后生活更困难。作为保姆、佣人的女方,就很吃亏。
如果是雇佣关系,每月都有一笔可观的佣金,如果是全日制的保姆,少也有七八千每月。多数顾主都管食缩,那笔钱拿部分出来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其余存起来,老了生活上也有依靠。“搭伙”以后,除了平时吃喝用,本身并没有余钱,一旦散伙,或者伙主离世了,你沒得到任何东西,两手空空回家。这时人也老了,自已又没存有钱,也许养老保险都没买,这老年生活怎么过?
网上有一女士,她给一雇主当保姆,对主人照顾的非常好,雇主爱上了她,向她求婚,但她拒绝了。她说:我不想当妻子,当妻子就是仗夫的免费保姆,没有自***,没有经济来源。当保姆每月有几千元的收入,自己作主,想怎么过就怎么过。我认为这位女士的选择是明智的。
再者两老人同居,要承受社会與论的压力,与年轻人未婚男女婚前同居不同,现在年轻男女恋人婚前同居成为普遍现象,因为,他(她)们都有一个目标一一结婚组成家庭,社会普遍认可和理解。而老人同居而不结婚社会认同度极低,少不了各种议论,这一点有意同居者事先要有充分准备。还有女方的子女也会因为母亲这种选择,同样也承受周围社会舆论一定的压力。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wwlbw.com/post/39128.html
上一篇
公共产品理论机构养老
下一篇
江西省老年医疗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