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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养老机构投资现状调研报告

  1. 河南社保经办机构整合方案?
  2. 河南省养老保险个人和单位的缴费比例分别为多少?
  3. 2021年河南养老保险补交?

河南社保经办机构整合方案

把各省辖市、县(市)区现有按险种分设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撤并整合成一个“五险合一”经办机构,实行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一家受理、一站服务方便参保单位和群众办理各项社会保险业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整合后,要统一管理各险种社会保险基金,减少基金管理环节,降低管理成本和管理风险,保证基金安全和保值增值;统一业务规程,实现经办管理的规范化,提高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水平;统一信息系统,提高管理效率,提升社会保险经办管理信息化水平;统一各险种缴费基数,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提高社会保险费征缴率。

河南省养老保险个人和单位的缴费比例分别为多少?

一:河南省人力***和社会保障厅出台了2015河南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等相关政策。根据国家及河南省相关规定职工个人按照上年度本人月工资的 8%缴费,单位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20%缴费;灵活就业人员20%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中12%计入统筹基金,8%计入个人账户

河南养老机构投资现状调研报告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二:2015河南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1:据省人社厅相关部门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20%缴费,计入统筹基金;职工个人按照上年度本人月均工资的8%缴费,全额计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按照缴费工资的20%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中12%计入统筹基金,8%计入个人账户。

2:个人账户资金每年按照不低于银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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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参保人死亡后,个人账户中的资金可以依法继承。

2021年河南养老保险补交

  一、补缴条件

  1、企业职工补缴:规定为本市企业员工后与企业存在连续劳动关系期间,企业由于各种原因未给职工缴纳社保费用。经***判决(调解)、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调解)以及劳动监察和社保稽核部门检查的,企业应按生效的法律文书、整改通知书等为职工补缴未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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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个人补缴:个人补缴分灵活就业人员补缴和个体工商补缴两种情况

  (1)灵活就业补缴:要求男性在45周岁以上,女性在40周岁以上,并有河南市户籍,并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有过工作经历,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参加社保或加费中断的人员,可凭个人身份证申请补缴社保。

  (2)个体工商户补缴:要求男性在45周岁以上,女性在40周岁以上,并有河南市户籍,并在2011年6月30日(包含)前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

  二、补缴年限

  个人身份补缴的,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男年满45周岁未满60周岁、女年满40周岁未满55周岁的人员,一次性补缴年限不得超过10年。

河南省2021年社保补缴新政策

根据《河南省人力***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规〔2021〕4号),2021年河南省对社保补缴的补缴范围和条件做出规范,以下人员允许按规定办理补缴:

【1】原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的固定制正式职工,允许补缴在单位就业期间应缴费但未缴费时段的养老保险费,补缴起始时间不早于当地实行固定职工退休费用社会统筹之日。

【2】原国有(集体)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正式招用的劳动合同制工人,允许补缴在单位就业期间应缴费但未缴费时段的养老保险费,补缴起始时间不早于当地实行劳动合同制工人养老保险统筹之日。

【3】《劳动法》施行后在用人单位就业的劳动者,在单位就业期间应缴费但未缴费的,允许补缴劳动关系存续时段的养老保险费,补缴起始时间不早于199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