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公益性和盈利性应该是指,政府的公办和民办机构,一般公办养老院都有***的补助,基本费用比较低;而民办一般是个人或企业的,他们的投入也大,所以费用相对要高一点,设置都在合理范围内,只是需要平衡他们的支出。无论公办还是民办,只要服务到位,价格合适都是可以选择的。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后,设立民办公益性(即非营利性,下同)养老机构,由举办者依法向区级民政部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社会服务机构法人登记。区级民政部门应当明确内部职责分工,由社会组织登记管理部门履行民办公益性养老机构登记管理机关具体职责,养老服务业务部门履行业务主管单位具体职责。民办公益性养老机构登记流程如下:
设立民办公益性养老机构,举办者应向区级民政部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提交名称预先核准申请,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按要求予以受理,在批准养老机构名称前须征求本级养老服务业务部门意见。民办公益性养老机构通过名称预先核准后,区级以上民政部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依法受理举办者提交的成立登记申请材料,并将申请材料内部流转至本级养老服务业务部门,本级养老服务业务部门负责出具是否同意作为业务主管单位意见。符合登记条件的,经登记管理机关审批同意后发给社会服务机构登记证书;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的,应向举办者说明理由。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养老机构建设专项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结合《山西省财政厅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养老机构建设专项建设补助资金包括省级财政设立的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补助资金、省市财政预算安排的民办养老服务业贷款贴息资金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配套资金(以下简称补助资金)。
第三条 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补助资金按床位数、补助标准和建设情况等因素进行分配。床位数以养老机构建设实际建筑面积、国家规定的新建和改造床均面积标准进行核定,申报床位数超出核定床位的,按核定床位数进行补贴,申报床位数少于核定床位数的,按申报床位数进行补贴。补助标准为:新建每床位补助5000元;改造每床位补助3000元。补助资金用于投入养老机构基础设施建设、维修,设备设施配置等。
第四条 养老服务业***贴息资金按照项目实际***数、贴息利率、***期限进行分配。贴息项目包括用于投资建设养老基础设施和购置发展养老服务业设施设备的***。贴息资金按年度进行测算分配,***期限不足一年的按照实际月份计算。
2018年民办养老机构需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非营利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同时还需要符合相关标准,包括建筑、设备、医疗保健、饮食、消防安全等方面的要求。
此外,还需要有相应的经营资质和管理体系,并接受***监管。具体要求可能会因不同地区和政策而有所不同,需要具体查询当地政策和相关部门的规定。
1.
有符合相关登记规定的规范名称、住所、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举办者是单位的,应当是依法成立的组织;举办者是个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有符合养老机构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消防安全、卫生防疫等要求的基本生活用房、设施设备和活动场地;
3.
符合我国消防安全和卫生防疫安全标准;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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