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沪医保〔2007〕169号《关于印发<关于完善本市部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就医管理和实行医疗费用网上结算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从今年10月18日起新增“老年遗属、高龄无保障老人、重残人员”(以下简称“三类医保”)三类人员可持社保卡(或医保卡)就医并上网结算。主要政策是:
一、适用对象及保障待遇:
2.高龄无保障老人:门急诊报销50%,住院报销70%;
3.重残人员:门急诊报销50%,住院报销70%;
“三类医保”人员报销范围参照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执行,且不实行按比例分类自负办法。
二、就医凭证:
1.门急诊:同时出具和使用社保卡(或医保卡)和《就医记录册》
2.住院:需出具和使用社保卡(或医保卡)
一、职工医保
职工医保,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障,这类医保适用于企业单位员工,一般由我们个人和公司共同缴费,公司交大头,个人交小头,每个月公司直接从工资中扣除相应缴费比例的费用。

二、居民医保
临床医学属于医学(门类代码10)下属的一级学科,学科代码1002,以下又分为18个二级学科,分别是:
内科学、儿科学、老年医学、神经病学、***与精神卫生学、皮肤病与***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临床检验诊断学、护理学、外科学、妇产科学、眼科学、耳鼻咽喉科学、肿瘤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运动医学、***学、急诊医学
退休后医疗保险待遇有个人账户买药、门诊、住院使用,统筹账户就诊费用报销。职工缴纳医疗保险(含视同缴费)满25年,女缴费20年,便可以享受退休后医疗保险待遇。
1.退休人员个人账户:退休人员的个人账户根据上年九月份退休费×12×6%划入个人账户。
2.就诊待遇:
⑴退休人员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账户支付,账户用完后进入社会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上年申报退休总额的5%),在起付标准内由个人支付,超过起付标准部分实行分段结算的办法,由个人和统筹基金共同承担。
⑵门诊费用:***医院就诊的,统筹保险基金支付60%,个人支付40%;二级医院就诊的,统筹基金支付70%,个人支付30%;一级医院就诊的,统筹基金支付75%,个人支付25%;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的,统筹基金支付85%,个人支付15%。
住院费用:5000元(含5000元)以内,统筹基金支付90%,个人支付10%;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95%,个人支付5%;10000元以上至最高限额(3万)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5%,个人支付2.5%。退休人员须缴纳大病统筹金,享受大病医疗保险待遇:年度内发生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最高限额3万元以上的部分,由大病医疗统筹金支付95%,个人支付5%。大病统筹金请于每年12月20日前缴纳,以前年度如有欠费请尽快补缴,否则将不再享受大病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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