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的不敢说,首先肯定是告诉大家,可以用医保,跟不花钱差不多,其实身边就有这样的私立医院,有朋友说过,等你去做检查,而检查结果却可以被他们更改,将正常结果更改为不正常结果,有些甚至改的很严重,然后给你开所谓的药和治疗,就问你服不服……你还敢去吗?
而所谓的免费,因为有了病人,他们可以套医保的费用,这就是常常有被曝光的骗保问题,很多都是民营医院搞出来的,但他们态度服务很好,如果想去享受一对一的服务,那绝对没问题……
其原因有以下几点:第一大医院病人多,医生看病用的时间短,挂了号来看病,以前的望,闻,问,切等都不用,直接开一大堆检查,检验单,这叫过度检查,第二,只要你住院,相关治疗全部上,吃套餐,这叫过度治疗,亢害老百姓,第三老百姓文化平逐渐提高,辩别能力开始增强。大医院看个普通感冒,只要敢去,查个血常规,肝肾功,血糖,血脂,传统病五项l,再来个DR,cT,做个腹部B超,开点药,差不了多少一千元就花光,农民要多少菜,多少米才奏得这么多钱?
套取医保资金,肯定是犯法的,如果诈骗金额达到刑事追诉标准,将构成***罪。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2014年的时候专门进行过立法解释: 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或者***,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因此,骗取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按照***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没有无缘无故的“爱”-------将社保卡抵押在医院,这是老人享受100元包吃包住可以治疗一周的前提。但是该医院的行为,只怕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参保个人应当要增强法治意识,如此行为,表面上个人得益,实则可能助长了违法犯罪行为,放任了对医保基金的侵蚀,是对全体参保人员社会保险权益的侵害,甚至可能成立***“共犯”的嫌疑。
硕鼠硕鼠,无食我黍。医保基金不是“唐僧肉”,而是参保群众共同的“保命钱”。各路妖魔鬼怪总是想尽办法“惦念”医保基金,特别是通过私留社保卡,办理***住院、虚开药物,置换诊疗项目等手段,违法套取医保基金......
对于可能存在套取医保基金的违法嫌疑,属地职能部门应当要依法予以稽查,调查是否存在***事实,直至移送公安机关侦查。
我去,怎么又是医保,骗取医保到底犯不犯法,简直大大的犯法,这些人说没有良心都是轻的,那可是大家的救命钱,敢打这种钱的主意的人,真应该,我说不下去了。
这是一次典型的套取医保资金的***,要知道,这是一家民营医院,既然是民营,那当然是自负盈亏的,很显然,100元住一星期肯定无利可图,还管吃管住,车接车送,或许大家都认为这是医院的行为,看起来挺划得来的,其实大错特错了
经常住院的人都知道,比如有人有慢性病,但到达一定次数的时候,你个人医保账户上的钱就花完了,这样你如果再看病花钱,对不起,你就不能享受到医保报销了,如果想报销需要等到下一年,
而这家医院就***取本来是小病,本来没有必要住院,他都要让你住院,结果是你个人账户上的医保肯定变少了,而如果过一段你真的得病需要住院花钱时,却无钱可报,到时候受难的还是患者
也许有人认为医院套取的是国家的医保资金,其实又错了,国家的医保资金从哪里来,还是从老百姓参保中来,医保就是一人有难八方支援的一项惠民政策,可结果却被医院如此糊弄,简直可憎可恨,难怪医保费是年年涨,如果是这样的用途,广大的参保者还有希望吗?
此事必严惩,是可忍孰不可忍,这是关系民生的大事,容不得包容。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wwlbw.com/post/379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