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渡性养老金是对实施统账结合养老保险制度前参加工作、之后退休的人员,由于其在此之前的工作年限没有实行个人账户,退休时不能体现这段工作年限的劳动贡献情况,因而通过计发过渡性养老金的方式体现。
2006年,广东贯彻《***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时,考虑当时国家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部署,结合广东实际,创新提出将2006年7月1日以后企业退休人员过渡性养老金权益账户化,***用视同缴费账户的办法计发过渡性养老金,可携带可转移,为全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探索发挥了积极作用。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国家对养老保险改革提出了新的要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将逐步实现全国统筹。广东账户化的过渡性养老金计发办法与全国统筹的趋势不相适应,为提前做好与全国统筹相衔接,须尽快实现广东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过渡性养老金计发办法与全国统一。
9月28日,本报从广东省劳动保障厅了解到,该厅于日前下发了《关于改革完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广东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做出调整,每人每月加发过渡性养老金100元。
广东省劳动保障厅办公室的王分枝对本报解释,这个额数,是经过详细测算确定的。而增加过渡性养老金,目的是为了实现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改革过程中待遇的合理衔接,保证改革前后不会落差太大,促使新老政策的平稳过渡。
是的,2021年9月24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过渡性养老金计发办法等事项的通知》(粤府函〔2021〕294号),对过去复杂的过渡性养老金计发办法进行彻底调整(新老过渡性养老金计发公式与解读详见附件),
2021年1月退休的人员执行新政策,并对2020年12月31日前已退休且健在的人员,全部按照新办法重新计算过渡性养老金标准,同时按历年广东省养老金调整政策计算增长额。
新老办法差额,广东省计划用5年时间逐年过渡到全额发放,2021年发放差额部分的30%,2022年发放50%,2023年发放70%,2024年发放90%,2025年及以后差额部分全额发放。
广东过渡性养老金50%2022年一月发。
1.2022年1月,广东会补发50%的过渡性养老金。但是,这个补发是有明确范围的,不是所有退休人员都可领取。
2.2022年,广东退休人员中,对于按“新办法”计算的过渡性养老金,高于“原办法”的部分,会补发50%的过渡性养老金。
3.2022年,对于按“新办法”计算的过渡性养老金,低于“原办法”的部分,不会补发50%的过渡性养老金。
单位缴费:
缴费基数
养老保险:上限14958元;下限2408元
医疗保险:上限18561元;下限3712元
工伤保险:上限18561元;下限1890元
失业保险:上限18561元;下限1890元
生育保险:上限18561元;下限3712元
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单位14%;个人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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