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非法集资如何***
非法集资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建议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同时可以向银监会、工商局举报,由当地银监、公安、工商等部门介入查处。
相关规定:***院办公厅关于依法惩处非法集资有关问题的通知
地方人民政府要切实担负起依法惩处非法集资的责任,确保社会稳定;省级人民政府要把依法惩处非法集资列入重要工作议程,加快建立健全本地区依法惩处非法集资的工作机制和工作制度,做好相关工作。
一是加强监测预警。要对本地区的非法集资问题保持高度警惕,进行全程监测,主动排查风险,做到早发现,早预警,防患于未然。
第一百九十二条【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或者***,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对使用***方法非法集资罪规定了三个档次的处刑。即处五年以下***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对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或者***,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由于这类犯罪案件情况较为复杂,从实际发生的案例来看,***的数额一般都很大,有的数额在百万元、千万元以上,有的甚至达到数亿元、数十亿元。至于何谓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何谓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可由最高人民***、最高人民检察院做出司法解释予以明确。
能领。企业资金紧张需要融资,除了向银行借款外,也可以向其他企业或者个人借款。当然任何借款都是要支付利息的。
企业向职工借款,肯定有融资方案,对于借款时间,支付多少利息都应有明确的规定。所以不用担心企业不支付利息,其实给职工利息也是一种福利。
个人在单位集资,财务人员也集资],能不能领州息?
答案是大家都领利息,财务人员也能领利息,否责,大家领不着,财务人员也领不着。
还有一个问题需要误明,单位集资前是分制息还是年底分红这是主要的,领不领利息与单位之前咋讲的有直接关系。总结答题一句话财会人员集资和职工享受一样侍遇。
单位集资是指单位在经营中为筹集资金向个人借贷的行为。这些个人也包括财务人员和管理层人员。单位在集资文件中已经规定了集资的利率。所以所有集资人都可以按照文件规定的利率收取集资的利息。财务人员也不例外,也可以领取利息。
个人在单位集资,财务人员也参与了单位集资,领取利息我的理解应该是可以的!因为单位发生的在单位职工身上开展的集资行为,是一种单位行为,财务人员作为单位的一份子参与进来,投入自己的血汗钱,跟着企业一起成长壮大,应该是没有问题吧!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合同法》司法解释(一)和(二),明确合同只有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中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才因违法而无效。没有法律或者行政法规规定当事人一方构成刑事犯罪签订的合同无效,非法集资犯罪中民间借贷合同也是同样的道理
处理方法:
对于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民间借贷案件,***或者不予受理或者驳回***,并将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或者检察机关。
这意味着只要涉及到非法集资犯罪的案件,民事案件审理中发现了就要移送,***不再审理。因为非法集资案件涉及不特定的多数人的利益,此举是为了防止有的受害人获得足额清偿而有的受害人却根本不能得到补偿的现象发生。
对于与民间借贷案件虽有关联,但不是同一事实的犯罪,***应当将犯罪线索材料移送侦查机关,但民间借贷案件仍然继续审理;有人非法集资,把非法集资来的钱又转贷给他人,后者转贷会形成民间借贷的案件,对这类案件怎么办涉及非法集资线索的材料,***将移送到公安机关或者是检察机关,后面发生的民间借贷的那部分案件还要继续审理。
在审理非法集资等犯罪案件的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到担保人的担保责任问题。
《规定》明确,即使借款人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或者生效判决认定其有罪,担保人的担保责任不能因此免除,只要当事人***担保人,***应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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