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第七人民医院养老院是经市民政局批准设置、注册登记的医养结合养老机构,依托医院、医养结合、卫生、健康、公立直营是其基本特色。该养老院集养老、医疗、护理、康复为一体,全部***用符合老年人生活的无障碍化设计。
有。
▪ 所在区域:乳源县
▪ 床位数量:415张
2、乳源瑶族自治县大布镇敬老院
▪ 所在区域:乳源县
据公安部消防局统计,到目前为止,全国有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68个大中城市和上百个县城***取了禁放烟花爆竹的措施。 68个禁放城市是:北京、上海、沈阳、哈尔滨、石家庄、保定、邯郸、邢台、沧州、秦皇岛、唐山、廊坊、承德、张家口、太原、南京、杭州、宁波、台州、绍兴、温州、金华、合肥、铜陵、蚌埠、福州、三明、厦门、漳州、泉州、莆田、石狮、南安、龙岩、宁德、郑州、洛阳、武汉、襄樊、十堰、衡阳、吉首、广州、深圳、佛山。
下列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文物保护单位、展览馆、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档案馆等公共文化场所;
(二)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公共停车场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和高铁商务区内;
(三)加油站、加气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及附近二百米范围内;
(四)集贸市场、商场(超市)、文体活动场所、休闲***场所、旅游景区、商业街(区)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
(五)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以及附近一百米范围内;
(六)林地、木业企业等重点防火区域;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文藏来答】
日本大原美术馆藏(大原美术馆保存,大原家所有)北魏河南新乡百官寺三尊立像(图一),黑色石灰岩质,背光上半部残失,残高二百五十五厘米,推测原像应是高度超过四米的大型造像。
图一 北魏(六世纪前半叶) 河南新乡百官寺三尊立像 残高二五五厘米 日本大原美术馆藏
三尊像中,中尊像高二百五十厘米,右胁侍像高一百四十一厘米,左胁侍像高一百四十四点五厘米,均着中国式佛衣。造像上无发愿文和题记。本像传出自河南省新乡县鲁堡村的百官寺,从风格和样式来看,应该是北魏洛阳时代河南北部地区制作的造像。造像背光的上半部可能是在当时丢失。此尊造像为日本冈山县仓敷的实业家大原孙三郎(一八八〇年〜一九四三年)的藏品,一九七八年六月被日本指定为「重要文化财」(类似中国「珍贵文物」与「文物保护单位」的概念)。
《仓敷考古馆研究集报》第五号(一九六八年十月)曾刊登北野正男文章,其中一段值得注意的记录:「此造像原本位于河南省新乡县鲁堡村百官寺,为筹集国民学校的修理费,鲁堡村国民学校校长将之出卖,立据为证。此记。」虽然文中所提「立据」已不得而知,买主为何人也无从知晓,但若真如北野所记,则此像是为了修建国民学校而卖出,目的也算高尚。
图二 《新乡县续志》书影
关于百官寺,《新乡县续志》(田芸生总编,韩邦孚监修,一九二三年出版)卷四「金石志」载:「大齐半截碑在县北鲁堡百官寺。碑仅半截,高七尺,宽三尺余。远近拓印者甚多。中殿有石造像一联三尊,高七尺,无年月。」(图二)此书还记载了百官寺山门外有唐***八年修建的石塔。文中记载的「大齐半截碑」即为现河南博物院收藏的北齐天保九年鲁思明造像碑。
关于百官寺的现状,研究造像铭文的大家佐藤智水曾在二〇〇四年进行过现场调查。根据报告,雄伟的百官寺已不复存在,遗址地现为养老院,其附近有一个小庙继承了寺名据说此处原为国民学校。因此,佐藤判断北野正男所记国民学校校长所立之造像出卖字据是可信的。
综上所述,此像原应安置在鲁堡村百官寺中殿内。
正面:中国式如来立像和胁侍菩萨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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