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助金是与民办教师任教年限有关系的。根据山西省相关文件规定,核准任教年限乘以10元即为享受补贴者每月的所得金额。
享受教龄补贴的条件为1986年12月底前连续任教满3年及以上且年满60周岁的原民办代课教师(2013年审核通过的在册人员)。享受教龄补贴的最小年龄男女一样,均为年满60周岁。
教龄补贴从2014年1月1日起计发, 1954年1—11月出生者在年满60周岁次月起计发,此后出生者以此类推。
从2010年1月1日起,山西将对符合相应要求,曾在乡村公办中小学民办老师职位上工作过的人员和代课人员,发放养老补贴。养老补贴的发放范围是: 凡年满60岁、2003年1月底之前曾在乡村公办中小学民办老师职位上工作满3年以上(含3年)的人员和代课人员,离开教学职位后再无被企事业单位录取,目前仍为乡村居民的,今后达到上述限定年纪的此类人员,从到龄次月起享受。已开展新型乡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地区,基础养老金按新型乡村社会养老保险有关政策限定执行;未开展新型乡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地区,基础养老金按每人每月55元准则执行。工龄补贴按每满2年月发放6元的准则执行,不满2年的按2年计量。
山西对原民办教师的补助也不多,和大多数省份一样,也是每一年教龄每月补助10元。也就是说,你教十年学的话,现在可以领到100元的教龄补助。可想而知,这个10元补助,对六,七十岁的老民师的生活来说,所起的作用很是有限。
原民师是我国在特殊历史条件下,产生的特殊群体。在我国经济困难,师资短缺的情况下,他们带着一腔热血,走向三尺讲台。领着微薄的工资,不计报酬,不求回报,辛勒付出。在这个岗位上一干就是十几,二十几年,为我国经济建设培养了大批优秀人才。
补助金是与民办教师任教年限有关系的。根据山西省相关文件规定,核准任教年限乘以10元即为享受补贴者每月的所得金额。享受教龄补贴的条件为1986年12月底前连续任教满3年及以上且年满60周岁的原民办代课教师(2013年审核通过的在册人员)。享受教龄补贴的最小年龄男女一样,均为年满60周岁。教龄补贴从2014年1月1日起计发, 1954年1—11月出生者在年满60周岁次月起计发,此后出生者以此类推 。
提高教龄津贴标准,增发生活补助费。各地执行的养老补助是以教龄津贴的形式发放的,而教龄津贴仍是1986年《教师法》颁布实施时的标准,33年后的现在公办教师的工资翻了几倍。
教龄津贴应按其工资涨幅比例提高至每月150一200元;同时,参照青海省已经实施的为原民办教师按教龄段每月发放800一1600元生活补助费的办法,给原民办教师增发生活补助费,改变他们的贫困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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