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过渡期内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摘帽不摘责任,防止松劲懈怠,成立马庄社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责任组;摘帽不摘政策,防止急刹车,脱贫户符合享受的各项政策依据实际情况,做到应享尽享;摘帽不摘帮扶,防止一撤了之,帮扶责任人要持续走访脱贫户,及时掌握脱贫户动态;摘帽不摘监管,防止贫困反弹,做到各项资料的收集,做好各项脱贫攻坚后评估工作。做到现有帮扶政策该延续的延续、该优化的优化、该调整的调整,确保政策连续性。

二要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持续走访社区居民,依据社区两委人员网格化分工,掌握各组居民情况,认真进行防止返贫动态监测排查表。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开展定期走访、依据监测户实际情况制定帮扶措施,重点监测其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四保障情况。
三要持续打造宜居环境,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持续旱厕改造后续工作的跟进;注重村规民约的宣传建设,凝聚振兴精神力量;依据社区自身优势,因地制宜,吸引人才,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不断增加居民收入。
2、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治范围,各项医保报销的合理医疗费用协助金按照不低于70%的比例给予报销。
二、生活保障帮扶
2、在日常生活中,不定期到其家中了解情况,为期解决生活中的困难。
三、产业帮扶
1、提供种植或养殖家禽等学习资料帮助其学会相关技术,发展生产;
2、协助其做好蔬菜或家禽的销售工作。
一是深入全县农村留守老人家庭进行入户走访,掌握了解农村留守老人所急所盼所需,将符合条件的农村留守老人及家庭纳入低保、临时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等范围,做到应保尽保。
二是开展入户摸底调查,建立农村留守老人基本信息台账,将经济困难的农村留守老人纳入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范围,委托第三方养老服务企业为农村留守老人提供关爱探视、家务清洁、衣物清洗、头部护理、健康管理和助医、助餐、助急、代购等居家养老服务。
(一)关爱服务农村留守老人。
一是深入全县农村留守老人家庭进行入户走访,掌握了解农村留守老人所急所盼所需,将符合条件的农村留守老人及家庭纳入低保、临时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等范围,做到应保尽保。
二是开展入户摸底调查,建立农村留守老人基本信息台账,将经济困难的农村留守老人纳入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范围,委托第三方养老服务企业为农村留守老人提供关爱探视、家务清洁、衣物清洗、头部护理、健康管理和助医、助餐、助急、代购等居家养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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