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照护一级的困难对象
1.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老年人,补贴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960元;
3.年满80周岁且本人月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企业月平均养老金的老年人,补贴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480元;
调整帮困补助标准1.月养老待遇在2000元(含2000元)以下的,原每人每月生活补助100元,现调整为120元;月养老待遇在2000元以上的,原每人每月生活补助50元,现调整为70元。
2.节日补助标准维持不变,即“春节”节日补助每人每次500元;“劳动节”、“国庆节”节日补助每人每次200元。
3.分档帮困补助标准调整为:月养老待遇在1000元(含1000元)以下的,每月补足到1000元后再补助70元;月养老待遇在1001—1500元的,每月补助40元。
如下
对失独家庭扶助标准城乡是统一。
文件规定:从1月1日起,将失独家庭一次性补助金统一调整为城乡一个标准,每户一次性补助3万元,其中精神慰藉费1万元、生活补助费2万元。资金来源渠道和发放方式不变。
目前现行政策是,在独生子女家庭失去子女时,对农村家庭一次性补助2万元;对城镇家庭一次性补助3万元。
上海市失独家庭补助标准: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特别扶助标准从每人每月400元;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特别扶助标准从每人每月500元。
2.上海市失独家庭一次性补助:上海户籍且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伤残父母发放一次性补助3000元,独生子女死亡父母发放一次性补助5000元。
二、上海市失独家庭养老扶助
1.60周岁以上失独老人照护服务:对于上海市60周岁以上且需要生活照护的失独老人进行登记评估,照护等级为1级、2-3级、4-6级的,给予每月30单位、40单位、50单位的居家养老生活照护服务。
2.优先安排:有入托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意向的失独老人,经评估给予优先安排。
调整帮困补助标准1.月养老待遇在2000元(含2000元)以下的,原每人每月生活补助100元,现调整为120元;月养老待遇在2000元以上的,原每人每月生活补助50元,现调整为70元。
2.节日补助标准维持不变,即“春节”节日补助每人每次500元;“劳动节”、“国庆节”节日补助每人每次200元。
3.分档帮困补助标准调整为:月养老待遇在1000元(含1000元)以下的,每月补足到1000元后再补助70元;月养老待遇在1001—1500元的,每月补助40元。
到2015年,对75—89岁老人每人每年发放救助金标准不低于730元,对90—99岁老人每人每年不低于1100元。完善长寿补贴金发放制度,从2012年起,按每人每月300元标准为百岁老人发放长寿补贴金。
上海市75-89岁农村老年人每人每年领取360元,90-99岁农村老年人每人每年领取960元,而百岁老人享受每人每月300元的长寿补贴金。65岁以上老人享免费体检 。
上海
基本养老金上涨是分为三部分,即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倾斜调整,满70周岁的老人,就能够在享受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后,再多享受倾斜调整上涨的部分。
比如今年调整时,广西要求满7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3元,超过70周岁的每增长1周岁,每人每月再增加3元;海南省年满70周岁至79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25元;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35元等等。也就是说,虽然是国家对企退和事退这些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人调整待遇领取,但实际上,年龄越大的人到手的钱将更多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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