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基本都是在1992年民政部颁布的《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的基础上稍作修改形成的,普遍缺乏法律规定性,法律制度的欠缺给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带来一系列问题,如保险对象不明确,保险资金来源不稳定,保险管理方面的随意性和盲目性等,使农村养老保险具有很大的不稳定性。
2、农村养老存在问题 是农村养老无计划,农民基本上就是“活到老,做到老”,只要能动,就依靠自己的一亩三分地,这种“土地化生存”的方式直接导致“养儿防老”的极端重要性,养儿防老是中国有史以来的传统习俗,也是农民不生儿子不罢休的根本原因。是农村养老无保障。
3、一)高度重视和密切关注人口老龄化问题,并将解决老龄问题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战略。(二)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兴办社会化养老事业。(三)推动医疗卫生机构积极为老年人提供卫生服务。(四)增加经费投入。(五)加强老年福利服务体系建设。(作者:王欢,法学硕士,浙江大学法学院,助教。
4、家庭养老 在中国,传统的养老方式是家庭养老。这种模式基于儒家文化,强调家庭的重要性,以及子女对父母的赡养责任。老年人通常与子女同住,享受家庭的温暖和便利。从经济角度看,家庭养老的成本相对较低。然而,随着社会变迁,家庭养老面临着诸多挑战。
5、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现状上个世纪80年代中期,国家“七五”***提出,抓紧研究建立农村社会保险制度,通过试点,逐步推行。1991年6月,民政部在山东省组织了较大规模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试点工作,并于1992年制定颁发了《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在全国有条件的地区逐步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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