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底,南宁市各类养老服务机构有763个,全市共有床位29311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床位数从2013年的15张增至28张;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从无到有,共建成155个,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逐步形成
在南宁市社保中心办理退休的人员,2021年需办理养老资格认证的人员是在2020年12月31日办理退休的,在2021年度内任一时间通过老来网APP、南宁智慧人社APP、南宁人社微信公众号或到居住地社区通过智慧眼来进行认证。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是指为社区居家老年人提供基本公共养老服务且承载服务设施的房屋。
未来将是:
①父母退休了,闲来无事,想找人唱唱歌、跳跳舞,要是有个敞亮的活动室就好了!
②父母年纪大了,买菜做饭不方便,自己工作又忙,要是有个社区食堂就好了!
③父母身体不好,需要有人照顾,要是社区附近就有照料中心,白天上班前送过去,晚上再接回家,这样就好了……
南宁一小区建没“托老所”,这是个新事物。随着老龄人口的增加,有可能成为一个热门。象托儿所,幼儿园,“小饭桌”一样。知微见著,应当引起我们重视。因为它一方面可能是商机,另一方面,可能是社会问题。老人的养老本来就是社会问题的一个方面,但在这件事的实践过程中,也是可能产生一些其它问题的。比如;如题所说有人不同意怎么办?
有一项社会调查:某省超过65岁以上的老人占全省人口总数的22%以上,仔细一想,有点吓人。老龄社会快来了。随着生活,医疗条件的改善这个比例还会上升。让老人过个幸福的晚年,一定是天下子女的心愿。但在上有老,下有小,正努力爬坡的中年人中,能守在家,不工作,专职来侍奉父母的恐怕是凤毛麟角。怎么办?只有借助养老机构了。
现在的养老机构各也是有的,而且有不断发展,增加的趋势。在改善服务,降低费用,使更多的人能享受到这种服务的同吋。也要考虑到新的项目,类似托老服务这种商机。也就是幼儿园,小饭桌这种形式。早上送去老人,一日一餐或一日两餐在外,晚上接回家,看来没什么不可以。
但“托老所”的没置,除现行的养老机构外,应该有一些更方便,更接地气的形式出见。如一个小区内,或邻近小区共有。这样更有利于客户。但作为一个新事物,打破了原有的状态,总会遭到一些人的异议的。关健看是否对他人造成了不利,或有潜在的影响。如若没有,应该不成问题。事情要做的规范,有相应的规则,有合乎要求的资质。这都是不可少的。
是时候普及一下这个日间养老中心,这个东西绝对不是新事物,在广东都有了差不多10年的,老人是不住在里面的,只有白天过去聊聊天,这种服务叫居家养老,没有饭吃,也没有房间住人,可是会有点按摩椅,也会有个社工帮大家搞活动,让老人家有点事情做,大家也完全不用给钱,政府承担所有费用,那些反对的小区业主,你们以后会眼红别的小区有,你小区没有,你要走到人家小区哪里去玩的!
福利性质的敬老院入住门坎很高,多数老人达不到入住标准。[_a***_]性质的养老院费用不菲,也不是所有老人都能住得起的。所以,在快速进入老年社会的中国,国情更适合居家养老,这就需要发展居家养老的配套措施,日照中心就是其中重要一环。这是***的义务和职能,是惠民工程,理应支持。但具体到本案例,要看产权问题。如果该日照中心使用的是小区业主的公摊面积,那就需要征得业主们的同意,同时给予经济补偿,否则违反物权法。如果不是公摊面积,而是规划中的公共用房,那也应该事先和业主们充分沟通,征得其同意,因为这涉及到相邻权。总之,此事,街道和社区事先的沟通和宣传工作肯定是不到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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