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邀请!
暂于对题主所提出的问题,是这样的,虽然是以土地换更改为企业员工,哪么对于这样的问题,只要签约了劳动合同关系,实际就是计划类合同制工人,只因为是合同制工人,哪么就必须要参于社会保险的缴费。
象这类问题,可能在好多年前,如皋地区也出现过不少类事的事情,由于当时市中心土地紧张,还有就是好多企业必须向外扩展,哪么就切及到土地的占用,而哪过时侯因为土地还没有象现在这样可以买卖,(当然只是政府买卖),所以即该企业如果占用了多少土地,哪么就给当地村按土地占用面积而计算,进行以人安置而换土地,哪么对于被土地占用的所谓土地工,也就进入了城市在职职工的行立。哪就是由社会保险中心(再就业中心)进行负责。再由用地单位与被土地所安置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关系(合同制工人),签约合同关系后,即产生劳动关系,有了劳动关系哪么就由用人单位给予办理社会养老保险,(五险一金)。
哪么对于有企业在占用土地时,只是私下操作,而未向人社保险负责申报,也许可能有这样的现象,而只是企业直接与当地乡或者村***?而村里直接安置了部分农民进入到该企业,当然哪,可能由于当时末给办理社会保险,哪么到了这部分员工已经快到退休年龄了?但是对社会保险而确没有办理?至于对这样情况,理应由用人单位给予办理,还有一种情况即是由个人负责办理?问题就看你于单位签约的什么样性质合同?然而对于这样问题,当然即是由个人与单位的关系。不管是单位给你办理好,还是个人办理也好,问题社会保险即要求只要缴满15年最低标准,才能办理退休手续!当然只里还得按劳动法为依据!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谢邀!一个国企在沒有改制或转让破产前,所有正式员工的生老病死都由这个国企负责,在企业职代会没有通过改制方案,破产倒闭沒有***行文并处理好职工安置及其后遗症问题,***也不敢卖地转让,购买方也不敢随便占地吧?!
不少城区中的国企因后遗症没处理好,虽然厂区地皮也闲置,也有传言做房地产,但厂区大门那些白底黑字的大横幅挂在那里,有哪个房地产商敢投钱?!到时钱给了ZF,但进不了工地,人家也不是***!
违法建设非常影响城市的整体规划和布局,甚至可能存在安全隐患,威胁到自身及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而近几年的城市更新让更多为了谋取赔偿金额和利益的个人大肆违建,增加***难度,影响城市发展。那什么是违建呢,我们主要通过以下四点来判断:
一、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或者虽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未按批准范围、内容施工的。
二、自建或自改房,包括:擅自改建、加建的建筑物或构筑物(包括在承包地、宅基地等),或擅自改变工业厂房、住宅和其他建筑物使用功能的建筑。
三、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逾期未拆除的临时建筑。
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建筑或构筑物。
综合判断的,并没有明确的法律概念
一般08年城乡规划法出台以前的房子不是违建,大部分农村房子没有产权证也不是违建。虽然违建一般都是因为缺乏证件而被划入违建范围的,但是没有证件的并不都是违建。实践中要考虑具体的复杂原因,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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