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美国国会通过了一项法律,叫作《紧急医疗与临产法案》,俗称“反倾倒法”。
《紧急医疗与临产法案》的基本内容是:对于任何来到医院寻求诊断治疗的患者,只要他或她相信自己的病情可能是一种紧急医疗情况,急诊科就必须提供所有可能的诊疗服务,从而确定紧急医疗情况是否存在;只要医院具备相应的医疗条件,就要通过临床抢救稳定直接威胁患者生命的病情;如果医院不具备必要的医疗***(例如医疗项目和医疗设备),可将患者转送到确实具备相应医疗***的医院。
这就指明了医院如何应对来到急诊科的贫穷患者。首先,在所有患者进入急诊室可以看到的地方,医院提供醒目的信息公示,帮助患者了解《紧急医疗与临产法案》所赋予的权利。在确认医疗支付能力之前,患者有权获得健康筛检和稳定病情的医疗服务。换言之,急诊医师不能在患者需要抢救的情况下,询问患者的医疗保险和家庭经济条件。
这样,没有医疗保险的贫穷患者,只要来到急诊科就可以得到救治。如果实在没钱,医院只好减免收费。
美国匹兹堡大学2002年1月18日发布消息说,为了适应社会对危重病救护人才的需求,该校医学院成立了美国第一个危重病急救医学系。 该医学专业原属匹兹堡大学***学系,每年有500万美元的研究经费。现在***学系的病人模拟中心和其他许多***将由两系共同分享。根据美国危重病急救医学协会的说法,危重病急救医学是指对有生命危险或意外事故的病人进行紧急和后续治疗。包括心脏病、中风、呼吸功能严重不畅、烧伤、枪伤在内的这些危重病症可能导致严重的系统并发症,如呼吸或某一器官的衰竭。危重病的救护一般由医院的监护科或加护病房和专职危重病医生实施。 随着老龄人口的增加,社会对危重病救护人员的需求不断增加。美国医学协会杂志2000年刊登的一项研究报告说,到2010年美国的危重病救护人员将供不应求,2020年将短缺22%。
1***2年,美国在28位医师的倡导下创立了危重病医学学会,旨在建立一个有自己的临床实践方法、人员培训计划、教育系统和科研的、独立的临床和科研的学科,逐步提出并完善了以血流动力学、组织氧代谢监测为基础的高级生命支持(ALS)治疗措施。
AED全称Automated External Defibrillator,中文名称体外自动除颤器,是一种便携式的医疗设备,上世纪50年代由美国首先研发出AED且被应用于医院,随着人们逐渐认识到早期除颤在心搏骤停抢救中的重要性,AED开始被逐渐应用于院外。
如果是美国的证书理论上是全球通用。
因为心肺复苏指南正是美国心脏协会制定的。所以不管是美国红十字会的培训证还是美国心脏协会认证的其他机构的证书应该都是有效的。但是请注意时效。今年很快会出版新的指南,这就意味着明年之前受过的培训内容就都过时了……如果是美国的证书理论上是全球通用。因为心肺复苏指南正是美国心脏协会制定的。所以不管是美国红十字会的培训证还是美国心脏协会认证的其他机构的证书应该都是有效的。但是请注意时效。今年很快会出版新的指南,这就意味着明年之前受过的培训内容就都过时了……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wwlbw.com/post/351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