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次性建设补助。对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满1年且养老床位数在10张以上的社会办养老机构,市、县(区)财政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一次性建设补助不包括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改制后成立的法人机构、老年医疗机构、老年住宅、老年社区等),新建、扩建每张床位补助标准为10000元,租赁改造经营每张床位补助标准为8000元。在机构正常运营满1年后,分4个年度到位,首次支付为补助标准的70%,以后每年按补助标准的10%支持。
(2)日常运营补助。对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满1年且养老床位数在10张以上的社会办养老机构,按照实际入住人数给予运营补贴。运营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为失能失智老年人服务的,按照收住对象轻、中、重度失能失智程度,运营补贴分别上浮50%、100%和200%。
(3)购买服务补助。各级政府依托社会办养老机构为特困供养人员、城乡低收入老人购买养老服务的,给予购买服务补助。
(4)贷款贴息补助。社会办养老机构从银行等金融机构***用于养老机构建设的,给予***贴息补助。省级按照同期三年期***基准利率的30%给予补助,市、县(区)财政部门按照省级同等补助标准给予补助。
①分散供养人员发放特困人员供养金。符合危房改造的落实危房改造
②对监护人护理人发放五保护理补贴
④分散供养居家养老落实一有两同四保障。有监护人和(五保、监护人、村委)三方监护协议,同吃一锅饭。同住一个院,保障吃、穿、医疗、日常护理。
可以。
为进一步提高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近年来,江华瑶族自治县不断加大民生保障力度,多次对城乡低保、残疾人“两项补贴”救助标准进行“提标扩面”,逐步加大对困难家庭的救助力度。
今年该县再次把提高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及救助水平、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纳入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从2021年1月1日起,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4000元/人.年提高到4500元/人.年,月人均救助水平由不低于240元提高到不低于251元,其中A类月发放标准由345元/人提高到375元/人,B、C两类月发放标准维持去年235元/人、175元/人不变;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由435元/人.月提高到488元/人.月;养老机构中集中供养的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650元/人.月提高到741元/人.月;残疾人“两项补贴”的每项发放标准由65元/人.月提高到70元/人.月。
特困人员供养的内容包括:
(四)办理丧葬事宜。
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确定、公布。
特困人员供养应当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障、最低生活保障、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制度相衔接。
特困户首先要到当地***去审批。由当地***出具证明,你是一户特困户的证明。之后才可以享受各个方面的***补助待遇。如你的房屋改造,生活方面的经济补助和医疗方面等,甚至还可以帮你解决工作方面的。是让你能够保证基本生活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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