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养护院的建设用地包括建筑、绿化、室外活动、停车和衣物晾晒等用地,并按照建设要求和节约用地的原则确定用地面积,建筑密度不应大于30%,容积率不宜大于0.8;绿地率和停车场的用地面积不应低于当地城市规划要求;室外活动、衣物晾晒等用地不宜小于400m2~600m2。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是指为社区居家老年人提供基本公共养老服务且承载服务设施的房屋。
未来将是:
①父母退休了,闲来无事,想找人唱唱歌、跳跳舞,要是有个敞亮的活动室就好了!
②父母年纪大了,买菜做饭不方便,自己工作又忙,要是有个社区食堂就好了!
③父母身体不好,需要有人照顾,要是社区附近就有照料中心,白天上班前送过去,晚上再接回家,这样就好了……
这种事情发生在很多小区,绝大部分都被业主***叫停了,我们小区也发生过,当时有业主联系我让我在反对声明上签字,我当时还问了他一句,这不是好事吗?他看着我说:现在刚办是好事,等大家同意了就不是好事了,我不明白,他就给我说了,另外小区的事办养老院的事。
那个小区也是在公共活动中心
开了一个养老院,当时入住户少,没人关心这事,也可能不知会发生什么,没人反对就开办了起来。等过了俩年,养老院人也多了起来,大部分都是有重病的人。小区的住户也满了,活动中心(养老院)是小区环境最好的地方,很多人都带着小孩在这里玩。
养老院危重病人多,经常急救车过来,隔三差五的去世个老人,吓得小区没人敢在这片玩,有时老人半夜难受的叫声,也影响着人们的情绪,业主开始联合反对,闹了几次差不多快一年才让养老院搬走。
我听后就签了字。
以上的情况我也感到养老院应该有,也必须有,但办在居民区确实不合适,人们的心理承受不了。
回答如下:2019年,民政部发布了《关于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民政厅函〔2019〕54号),其中提出了关于支持养老用房建设的政策措施,具体包括:
1. 支持养老用房建设,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养老服务设施,推动建设适合老年人居住的住房产品。
2. 加强养老用房规划和设计,建设智慧养老、绿色养老、健康养老、文化养老等多样化类型养老用房。
3. 鼓励开发商和物业企业提供老年人适宜的养老服务,促进养老服务与养老用房的深度融合。
4. 支持养老用房与医疗、康复等相关设施的配套建设,提高养老服务质量和水平。
5. 推动养老用房与保险、金融等领域的深度融合,拓宽老年人的养老保障渠道。
以上政策文件旨在促进养老用房建设和养老服务业的发展,提高老年人的居住、养老和保障水平。
国家对个人开办养老院相关补助有一次性建筑补,床位补贴,相关税收减免。补贴标准:床位满30张以上,每张资助3000元,三年两次支付,运营一年后,入住率达30%支付首次50%资助金,运营满3年入住率满50%以上支付另外50%资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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