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应计入应付职工薪酬。具体账务处理如下:提取时:借:管理费用--社会保险费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缴纳时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贷: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
职工薪酬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财务会计中,社会保险费其他应付款和应付职工薪酬都会用到。2014年,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财会〔2014〕8号)进行了修订,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根据会计准则,对于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应计入“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险费(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科目,单位承担部分应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科目。同理,对于个人承担的住房公积金应计入“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科目,单位承担部分应计入“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科目。应付职工社保有借方余额时,先找出原因,是以前多缴了社保费用还是少计提社保费用,然后才根据问题去处理。
若是以前多缴了社保基金,则今后相应少缴,但应与社保管理机构沟通衔接好;若是以前少计提了应缴社保基金,则今后尽快足额补提冲抵。总之是有错必纠,确保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1、应该按实际业务入账。所以每笔入账,都要有实际业务支撑
2、如果确定原来挂着的余额是错误所致,找到错误,可用冲红法,将原来的错误凭证冲红,再按正确的入账
3、如果没有找到错误,而经与社保局对账后,确定没有多交社保,则社保账户的借方余额一般情况是公司负担的社保少计提了或者少扣了某个人个人负担的社保,可在本期计提时将此差额一并计提。
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应计入应付职工薪酬。具体账务处理如下:提取时:借:管理费用--社会保险费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缴纳时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贷: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
职工薪酬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费;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财务会计中,社会保险费其他应付款和应付职工薪酬都会用到。
2014年,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财会〔2014〕8号)进行了修订,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
根据会计准则,对于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应计入“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险费(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科目,单位承担部分应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科目。同理,对于个人承担的住房公积金应计入“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科目,单位承担部分应计入“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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