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养老院需要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执业证书》:由受理的民政部门进行实地审核查验,符合执业申请条件的,发给《社会福利机构执业证书》;不符合执业申请条件的,发给申请人书面整改通知书,在规定的期限之内完成整改的,重新提出执业申请。
根据《社会***机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开办民办养老院的条件如下:
(二)符合国家消防安全和卫生防疫标准,符合《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和《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
(三)有与其服务内容和规模相适应的开办经费;
(五)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和服务人员,医务人员应当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资格条件,护理人员、工作人员应当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
目前来讲,开一家养老机构,需要的手续要简单很多了,只要有工商注册,场地租赁合同就可以了,但是如果你要申请养老补贴和医保对接,手续就很复杂了。
不仅需要岗位资质的要求,还要有消防、卫健委等标准床位的要求。一般没有涉列过医疗领域和养老领域的人士是很难成功批复通过的。当然,如果有当地政府支持,相对就简单很多了。
开办单位必须具有法人资格;开办个人必须具有合法身份,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提供集中居住的床位数在10张以上,必须有符合养老机构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消防安全、卫生防疫等要求的基本生活用房、设施设备和活动场所;养老院总建筑面积不低于平均每张床位30平方米,每张床位用地面积20-25平方米,每张床位不少于1万元的开办经费;
符合建设规划、建筑设计、安全消防、环境保护和卫生防疫等方面规定,依法取得相关的审批文件或合格证明;
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医疗人员、护理人员、康复保健人员、特殊教育教师。 特殊教育教师、社工等专业技术人员;
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申请开办的程序主要包括前期咨询、文字材料准备、申报受理、成立审批、建档和发布成立公告等步骤。
2.1前期咨询
前往机构所在地的民政部门提出有关咨询,包括筹办养老机构的相关法律法规、养老机构名称拟定及业务主管归口、申请成立养老机构所需要准备的文件材料等内容,同时手机民政部门提供的相关材料,并向其咨询材料的填写事宜。
2.2获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
非营利性的民办养老服务机构,须向当地民政部门登记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证书。具备企业登记条件的,须依法向工商部门申请办理企业登记,并由企业向当地民政部门备案。民办养老机构开业后,可持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向有关部门办理相关优惠手续。
2.3填写“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名称核准表”
填写“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名称核准表”,分别由老龄委、社会事务科负责人审核通过,最后再由民政局长签字。其中要在第一步前期咨询时就要搜集号相关负责人的联系方式,方便后期准备和提交相关文字材料时随时联系。
2.4提出申请
提出申请时,申办人首先需要准备关于请求“XX部门”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注册登记的申请报告,报告中须载明申办人姓名、拟任法人或责任人基本情况及成立目的、理由、业务范围及资金来源等的基本情况。持申请书及名称核准表去业务主管单位(老龄委)审核,取得红头批文。
2.5场所使用权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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