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帮困补助标准1.月养老待遇在2000元(含2000元)以下的,原每人每月生活补助100元,现调整为120元;月养老待遇在2000元以上的,原每人每月生活补助50元,现调整为70元。
2.节日补助标准维持不变,即“春节”节日补助每人每次500元;“劳动节”、“国庆节”节日补助每人每次200元。
3.分档帮困补助标准调整为:月养老待遇在1000元(含1000元)以下的,每月补足到1000元后再补助70元;月养老待遇在1001—1500元的,每月补助40元。
上海养老护理补贴对象可自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通过“上海人社”APP或前往各区就业促进中心申请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请补贴时,补贴对象应处于上述从业人员身份状态。
补贴对象提交补贴申请后,补贴发放信息将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补贴经费将发放至补贴对象社保卡关联的银行账户或本人提供的个人银行账户。
2020年开始的
2020年支内回沪帮困补助标准如下(2020年4月1日开始执行):
1. 生活补助:
月养老待遇3300元以上,每人每月补助230元;
月养老待遇3300(含3300)元以下,每人每月补助280元;
2. 分档补助:
月养老待遇2301—2800(含2800)元,每人每月补助150元;
月养老待遇1000(含1000)—2300(含2300)元,每人每月补助210元;
月养老待遇1000元以下,补足到1000元再补助210元。
2.上海市70岁至79岁老人,每月领取150元津贴;
3.上海市80岁至89岁老人,每月领取180元津贴;
4.上海市90岁至99岁老人,每月领取350元津贴;
4.上海市100岁及以上老人,每月领取600元津贴。
5.上海市高龄老人可领取营养补贴;
上海对退休人员有一次性补贴,主要是对本市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镇保按月领取养老金人员发放2017年度一次性节日补助费,以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为例。
(一)范围和对象
参加本市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于2016年底以前按规定办理离退休(职)手续的人员。
(二)补助标准
1.年满80周岁及以上(1936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人员、离休干部、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规定享受原工资100%退休费的老工人,补助金额每人为7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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