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代课教师的政策:
2018年11月,***院发布《关于促进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健康发展的意见》文件,其中提到要规范民办教师的从教资格,严禁代课教师违规从事中小学课程教学等。此外,文件还要求各地教育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加强对民办校外培训机构和从业人员的管理。
2019年7月,***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提出“将全面排查中小学违规使用民办教师,规范使用民办教师,维护正常教育秩序”,明确表示对于民办代课教师的管理要严格把关,不得从事中小学课程教学。
根据以上政策文件,可以看出国家对于民办代课教师的管理是非常严格的,不允许他们从事中小学课程教学等活动。同时,各地教育主管部门也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加强对民办校外培训机构和从业人员的管理,维护正常教育秩序。
①养老和医疗补助分为一次性定额补助和医疗补贴。一次性定额补助标准为每任教服务一年补助600元;
②医疗补贴标准为每任教服务一年每年补助120元,从本人领取养老待遇之月起由社保经办机构按月代发,即每任教服务一年每月发放医疗补贴10元;
2.民办教师的补助标准:
另外有些地区,下发了《关于向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的工作方案》和《关于下达2022年原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市级配套资金的通知》,工作年限10年以上原民办代课教师困难生活补助所需资金,由省、市按5:5的比例负担。
①工作年限超过30年的,每人每月补助900元;
②工作年限20-29年的,每人每月补助800元;
③工作年限10-19年的,每人每月补助700元;
④工作年限1-9年的,工作年限1年的,每人每月补助200元,工作年限每增加1年,每人每月补助增加50元。
随着全市老龄化程度加剧,关注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成为一项重要民生工程。对符合条件的以自有产权用房办的养老机构,每张护理型床位我市给予1万元一次性建设补贴;对符合条件的以租赁形式办的养老机构,每张护理型床位给予5000元一次性改造补贴。
民办养老机构非护理型床位、城市小型托老所、农村“老年关爱之家”以自有产权用房新建的,我市给予每张床位3000元一次性设补贴;对符合条件的以租赁形式办的养老机构,给予每张床位2000元一次性改造补贴。一次性床位补贴按照40%、30%、30比例,分三年补助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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