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自理型养老机构入住的自理型老年人数量达到机构床位数70%及以上,***取独立或半独立家居方式,设有配套的生 活照料和护理场所的养老机构。
2 .介助型养老机构入住的介助型老年人数量达到机构床位数70%及以上,***取集中居住方式,提供生活照料、护理等 长期照护服务的养老机构。
3. 介护型养老机构入住的介护型老年人数量达到机构床位数70%及以上,提供生活照料、医疗护理、康复服务等长期 照护服务的养老机构。
4 .综合型养老机构同时接收自理型老年人、介助型老年人或介护型老年人,且没有同一种类型的老年人入住数量达到 机构床位数70%,并提供生活照料、护理等长期照护服务的养老机构。
(一)继续巩固家庭养老这一基础不动摇。
家庭养老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我国无论是社会制度的变迁、家庭结构的变化还是生活方式的改变,都始终保持着传统式家庭关系,父母有养育子女的责任,子女有赡养父母的责任,代代相传。尽管往后的家庭人口结构是“421”的常规模式,子女赡养压力不断增大,但法律赋予的义务和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不能丢,要继续通过宣传法律法规、倡导文明新风、签订家庭赡养协议书等形式,进一步确立子女的赡养责任和老年人居家养老的基础保障。
(二)鼓励和支持低龄老人老有所为,走积极养老之路,尽量减轻家庭养老负担。
老年人在未老之时和进入低龄老人阶段要通过养老保险储备自筹养老金,或通过适度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挣得一些收入充当日后的养老金,以减轻子女的赡养负担。
(三)加快社区养老服务建设。
要进一步完善社区养老服务政策,政府在加大行政推动的同时,也要加大投入的力度,一是服务机构队伍建设;二是服务设施建设。村庄建设、小城镇建设规划,都要充分考虑到人口老龄化趋势,合理规划社区蓝图,使老年人能就近得到咨询、购物、清扫、陪伴、护理、紧急救护等各种服务,并为老年人的健体、康乐、文化等社会活动的需求提供条件,逐步建成适合农村特点的多功能、多层次、多项目的社区养老服务体系。
(四)适度发展养老机构。
***要继续加大对敬老院等养老、安老机构和设施的投放力度,逐步提高集中供养率和居养水平。同时要鼓励和扶持社会民办公共养老机构,要象招商引资一样制定优惠政策,积极发展市场化的公共养老设施,形成对空巢、独居等家庭养护困难老年人的救助保障体系。
(五)要进一步加强农村老年人养老保障。
现行的新农保政策,给农村老年人养老保障以一定的优惠政策,但由于大多数农村家庭受经济条件的限制,大多数老年人暂时还无法享受到新农保的优惠政策。要进一步加大各级财政扶持力度,给予更多的优惠政策,让农民看到实惠、得到实惠,才能调动农民的投保积极性。要改变现行的新农保全部由个人缴纳的做法,实行与城镇养老[_a***_]一样的由“国家、集体、个人共同负担”的原则,以逐步消除或缩小城乡差别、工农差别、实现***相对共享,体现社会公平,切实解决好农民的养老保障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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