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个人以合资、合作形式申请筹办养老服务机构的,提交双方签约的委托合同书;
6、办理程序,提出筹办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县级民政部门审查;
8、正式营业。
之前也有一些社区建过社区小食堂,有的运营很好,有的则开不下去,社区小食堂或者社区养老示范中心都是居家养老的触手,为了方便老人在社区内享受到养老服务,但是建立的标准和形式基本相同,我个人认为应该在建立的社区先做调研,了解每个社区具体的情况(包括老年人数量,所处地理位置,周边设施,老年人需求等等),因地制宜的开展建立工作。
好象是临时搭建的难民施粥棚,解一时不解一世!条件差太多,感觉是在做样子不解决真忧,养老真是要上心,就多建优质务件好价格低的政府管理的养老院才是用心办事!养老真不是社区能承受的大事,社区服务中心是好的,该单一独办的还是单办好,把养老和社区管理分开办!
这种阻挠,主要来自小区部分业主,甚至是绝大多数业主的共同***。
阻扰的原因和理由,主要是两大方面:
一、这个养老中心,是否占用了小区配套用房,这些用房应该归属全体业主所有,任何人不得擅自占用。否则就有变更规划用途之嫌。
二、小区建养老中心,对业主正常生活必将带来干扰。包括:人员混杂进出,占用活动场所,滋生医疗垃圾病菌,救护车灵车交替出入,灵台哀嚎扰民。各类安全隐患会让业主们无***常居住。应该说,业主一方的担心并非多余。
目前来看,”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这项便民政策在许多地方都是在进行试点。
意思就是:让老年人在社区内,在家门口接受生活照料服务。这种做法,更具人性化,因为它更能适应和符合老年人的生活习惯及需求。
既然是在为老百姓办实事和好事,那就要把这个事情办的更细致,更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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