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向民政部门投诉。向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高龄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已有多年了。当初,向年满80周岁的高龄老年人发放的高龄津贴还是纸质版的,每月100元,可以到指定的饭馆订饭或超市购物。现在,向年满80周岁的高龄老年人发放的高龄津贴已是电子版了,每月100元,指定的购物网点更多更方便了。
不清楚仲裁委裁决厂方只补缴2006年1月至今的社会保险金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但可以明确告诉你,仲裁委的裁决是错误的。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条明确规定“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 前款规定的期限,自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这就是说,如果企业的侵权行为是持续的,职工可以随时寻求劳动监察保护,并且不受追溯时效限制。 用人单位按照《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是法定义务,且因为单位履行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是持续性行为,因此,追讨社会保险无时效限制。 建议你们在裁决书规定的15天时间内,立即向人民***提***讼,请求撤销仲裁委的错误裁决,判令厂方为你们补缴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今的社会保险金等。 一定要抓紧时间,切莫因超过时效,导致败诉,酿成大错。
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不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自欠费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由有关行政部门对单位处以应缴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拖欠职工养老保险,就是未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想***很简单,直接向养老保险费征缴机构也就是当地的税务局投诉就行。
不过凡事都没有绝对的,要一分为二的分析问题,如果单位有能力缴纳养老保险费而不给职工缴,这种情况下敢于投诉才是解决问题的最佳时机,如果单位频临倒闭,没有能力给职工缴养老保险费,也没什么资产,这种情况下既使投诉了也没任何意义。
***一是要把握好时机,时机好才有机会。二是要找对部门,部门对才少饱冤枉路。
单位拖欠职工养老保险,在当前中小企业发展遇到困难的情况下,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只要不是恶意的拖欠,而且是向当地社部门备案了的,员工应当给予理解。
第一,经过社保部门备案的拖欠是可以理解的。
自去年美国挑起贸易战以来,总体上我国的宏观经济形势是基本可控的但,但具体到地区之间、行业之间、企业之间经营形势是不一样的,部分企业处于非常困难的境地,有的拖欠员工工资,也就必然要拖欠社保。当地政府部门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角度出发,主动和企业沟通联系,对于个别确实比较困难的企业,允许***一月甚至几个月,在这种情况下,待企业各方面的条件好转,只要及时进行补缴,既不会缴纳滞纳金,也不会对员工的养老保险造成影响,这种情况是没有必要去***的,员工要做的是和企业共度时艰,共同把企业经营好。
第二,对于恶意的拖欠,可以***。
有的企业并不是因为经营困难而拖欠养老保险,而是***取恶意拖欠的方式。所谓恶意拖欠就是企业正常经营,不向员工解释和沟通,不向社保部门报告的情形。一旦出现这种情形,员工可***取向社保部门举报、提起劳动仲裁等方式***。但是由于***的成本比较高,时间比较长,需要个人举证和搜集证据材料,对于员工来讲,是一件又费精力,又费财力的事情,需要有足够的思想准备。
第三,发现苗头不对,及时辞职走人是最佳途径。
如果发现连续几个月发不出工资,无法及时缴纳养老保险等社保的,员工在了解清楚情况后,最好做好找工作辞职的打算。在网络高度发达的今天,有一定专业特长的人,重新找个能按时发工资,缴社保的单位还是比较容易的,即使是农民工,目前很多地方对于熟练工人,技术工人的 需求还是非常迫切的。
综上所述,由于单位经营困难,出现拖欠员工养老保险的情况,要进行具体分析。对于经营暂时困难,经过社保部门同意的***,没有必要走***的路子,反而应当和企业同舟共济,共渡难关;对于恶意拖欠的情况,要及时搜集证据进行***或是离开公司,另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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