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应将收入所得税额记入所得税费用科目;
3. 如果减免所得税额超过当期补贴收入,所得税费用应为负数;
4. 将该所得税费用科目补充记入应交税费科目,以消除所得税超收凭证中的所得税费用
鉴于医疗服务价格的调整,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参保人住院床位费的标准也进行了相应调整。以***医院住院床位费为例,普通病房为43元/日,较之原有标准略有提高。与此同时,对原来没有支付标准的层流洁净病房、层流洁净简易病房、监护病房、特殊防护病房的价格进行了明确,分别为270元/日、100元/日、70元/日和70元/日。二级医院、一级医院住院床位费分别按上述标准下浮10%、20%执行。
1、建设补贴:属于自建的民办养老机构300张床位的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3000元/床;
2、租赁补贴:属于租赁房屋的按1000元/床分五年给予租赁补贴;
3、运营补贴:按实有入位住老人每年1500元/人给予运营补贴。
您好!民办营利性养老院国家有补贴。每个地方补贴都是不一样的,上海、北京、苏州这三个地方政策算是比较好的,补贴一半分两部分,一部分是房子建设补贴,还有一部分是床位补贴,每个地方都会有点不一样,具体您还是到当地民政局去咨询,跟他们说您要办养老院,他们还是很热情的。谢谢阅读!
1、补助范围
由企事业单位、集体组织、社会组织、慈善机构及个人等社会力量,以独资、合资、合作等形式兴办(含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及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改制后成立的法人机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安徽省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的各类养老机构。
医疗机构举办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养老机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扶持政策。既符合《老年养护院建设标准(建标144-2010)》,又符合《护理院基本标准(2011版)》、《安宁疗护中心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2017版,试行)》,且获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护理院、安宁疗护中心,可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依法申请并取得《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后,享受本办法规定的扶持政策。
2、补助方式和标准
(1)一次性建设补贴。对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养老机构,按照实际新增床位数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一次性建设补助不包括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改制后成立的法人机构、老年医疗机构、老年住宅、老年社区等),每张床位一次性床位建设补贴1000元。对50张(含)床位以上且与有执业资质的医生和护士签订长期劳务或服务协议的医养结合养老机构,每张床位给予一次性床位建设补贴2000元。
(2)日常运营补贴。已建成并投入运营的社会办养老机构,根据实际入住人数(具有本市户籍)给予运营补贴;社会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的标准按照不低于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确定,为失能失智老年人服务的,按照收住对象轻、中、重度失能失智程度,运营补贴分别上浮50%、100%和200%以上。所需资金由市、区财政各承担50%,其中市本级资金从财政预算和福利***公益金中各安排50%。三县参照执行。
(3)贷款贴息补助。社会办养老机构从银行等金融机构***用于养老机构建设的,给予***贴息补助,按照同期三年期***基准利率的30%给予补助,所需资金由市、区财政安排。三县参照执行。
(4)购买服务补贴。依托社会办养老机构向特困供养[_a***_]、城乡低收入老人购买养老服务的,给予购买服务补贴,由所在地政府给予一定补助。
(5)医养融合。鼓励有条件的社会办养老机构开展医养结合,对社会办养老机构内设的医务室、护理站获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书”的,由所在地***给予一定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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