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缴费基数:上限为17455元(月社平工资的300%)、下限为3282元。重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职工2020年度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7455元,下限为3491元(月平均工资的60%)。
2、缴费比例:8%。
个人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原选择按下限3282元/月参保缴费的,默认继续按3282元/月核定2020年缴费基数,即缴费基数下限与2019年保持不变,参保人员也可申请变更2020年缴费基数为3491元/月(月平均工资的60%)。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个人参保人员依据申请补缴2019年1月及以后月份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补缴基数上限为我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其中申请补缴2020年的,月缴费基数下限为3282元/月。
根据《通知》,2021年,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按年度缴费的缴费基数及缴费期内个人账户资金划入基数为53400元(4450元/月)。一档全年缴费2670元,二档全年缴费5874元。
2021年,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一次性趸缴的缴费基数及趸缴人员缴费期内个人账户资金划入基数为73272元。
2019年社会保险工作中适用的上年度城镇经济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67386元/年,重庆市2019年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随之调整。
2019年重庆社保缴费比例、缴费基数一览
一、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1、单位:20%/个人:8%
2、缴费基数上限16407元、下限为3282元;
3、最低缴费金额:单位656.4元,个人262.56元;
4、最高缴费金额:单位3281.4元,个人1312.56元;
二、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1、单位:8%/个人:2%
2、缴费基数上限16407元、下限为3282元;
根据***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和人社部、财政部的规定,当前,机关事业单位“中人”基本养老金计算办法如下: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1、基础养老金=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2×缴费年限×1%。 其中,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实际平均缴费指数×实际缴费年限)÷缴费年限。
2、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本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3、对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中人”,按照合理衔接、平稳过渡的原则,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具体办法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 以广东省为例: 过渡性养老金=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过渡系数(1.2%)。方案中明确,“视同缴费指数”根据本人退休时的职务职级(岗位)和工作年限等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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