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既简单又复杂的问题,按照规定,死亡证明要有医院主治医生签字,并书面写好病史,治疗过程用药等等,说简单就是到街道办事处或者村里的卫生室写一张证明,但同样得写病因,病史等然后到村委盖章就可以火化了,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安部、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人口死亡医学证明和信息登记管理 工作的通知》(国卫规划发(2013)57号)中的规定:
人口死亡医学证明的签发:
1人口死亡医学证明是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说明居民死亡及其原因的医学证明。
2.未经救治的非正常死亡证明由公安司法部门按照现行规定及程序办理。
(1)医疗卫生机构来院途中死亡者:由负责救治的执业医师填写 )
(2)家中,养老服务机构,其他场所正常死亡者:由本辖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乡镇(街道 卫生院负责调查的执业(助理)医师根据死亡申报材料,调查询问结果并进行死推断之后,填 《死亡调查记录》及《死亡证》。
(3)医疗卫生机构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经公安司法部门判定死亡性质,公安司法部门判定为正常死亡者由负救治或查的执业医师填写《死亡证 》;未经教治的非正常死亡证明由公安司法部门按照现行规定及程序办理,非正常死亡是指由外部作 用导致的死亡,包括火灾、水等自然灾难致死,或工伤、医疗事故,交通事故,***他杀受伤 害等人为致死(含无名)。
所以可以带相关的证明材料到辖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乡镇卫生院开具死亡证明。社区将不再开死亡证明。
谢谢悟空邀请回答?亲们家人去世了,在医院去世的由医院出具死亡证明,在家中去世的人啊?去当地派出所开死亡证明,不知亲们在何方,按照当地政府部门管理办理啊?各个地方不同,亲们也别伤心难过了啊?人死不能复生,好好的过好自己的生活,去吧去吧去吧去办事吧,说的不对么说谅解一下谢谢,祝各位亲们心想事成,过好每一天都不同。😂😂😂😂😂😂
医生证明,居委会签字即可。 死亡证明办理办法是:(1)正常死亡:人去世后,要取得死亡证明书。在医院故去,由医院出据死亡证明;在家中故去,由街道办事处或派出所出据死亡证明。家属持该证明到附近医院保健科换取正式死亡证明。(2)非正常死亡:包括因意外事故如***、工伤、煤气中毒等原因,和非意外事故如凶杀、***等原因去世的人。非正常死亡者应由公安部门出据死亡证明。
1.如果是在医院病逝,可由就诊医院或医生出示死亡证明,具体注意什么,医生会帮你处理好
2.如果是在家中去世,可由当地村(居)委会出示死亡证明(顺带可以开一张户口注销证明交至派出所将户口注销,此证明是针对医保),然后可到殡仪馆火化,必须下葬至公益性墓地。然后拿到火化证明到村(居)委会或街道(乡镇)民政所备案。
以上言论是江西殡改制度流程,仅供参考
没有本质区别,只是字面表述不同,但目前社会养老保险规范的用语是视同缴费,是指对国家养老制度改革,建立个人统一账户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没有缴费的实际工作年限,按视同缴费对待的一项政策,这是针对历史遗留问题出台的实事求是的惠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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