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社厅11日公布,广东省已有19市正式实施大病医保,广州与深圳正在加紧制定出台实施方案,年底前所有地市将全面实施大病保险。
广东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解释,大病保险是在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进行“二次报销”的制度,即大病后其个人年度负担的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达到起付标准后,就纳入大病保险“二次报销”范围,与基本医保一并实行“一站式”即时结算。
据了解,目前广东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起付标准原则上与上一年度当地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相当,并且不高于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目前全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起付标准平均为1.5万元。2013年,广东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筹资平均为每人每年20元。
关于大病保险的报销比例,国家和广东省大病保险办法均规定,大病保险“二次报销”比例不低于50%,并可按医疗费用高低分段制定支付比例,原则上医疗费用越高的支付比例越高。2013年,广东大病保险的封顶线平均为18万元,加上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达43万元
从目前实施方案来看,广州新的医疗改革方案1、普通门诊报销比例。在小医院就诊,报销比例为80%;在大医院就诊,办理转了诊手续报销比例为55%,没有办理转诊手续报销比例为45%。提醒:各地政策和报销比例可能有所区别,就医前要了解清楚。
2、住院报销比例。
一级医院:在职职工的报销比例为90%,免赔额为400元/次;退休员工的报销比例为93%,免赔额为280元/次。
二级医院:在职职工的报销比例为85%,免赔额为800元/次。退休员工的报销比例为89.5%,免赔额为560元/次。
***医院:在职职工的报销比例为80%,免赔额为1600元/次。退休员工的报销比例为86%,免赔额为1120元/次。最高限额:59万元每年,医疗费用超过的部分,可以用大病医疗报销。报销时,一定要记得带上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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