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是一个地理、社会概念,不是管理单位。居委会是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管理单位。一个大社区里可能有好几个居委会,一个居委会的管理范围也可能超越一个社区。
社区,是指固定的地理区域范围内的社会成员以居住环境为主体,行使社会功能、创造社会规范,与行政村同一等级的行政区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对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居民委员会协助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开展工作。
社区居家养老的优越性是显而易见的,不仅可作为传统家庭养老的重要补充,而且能够满足老年人更高层次的养老需求:
1) 社区居家养老能够解决空巢老人、独居老人的实际困难。例如,建立相关社会养老服务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基本的医疗保健服务,使老年人能够就近就医或足不出户享受医疗服务;
2) 社区老年人可以享受到保健、卫生、心理援助等更加多元化的养老服务,从而提升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及幸福感;
3) 社区居家养老符合传统家庭养老的观念和习惯,保留了老年人固有的生活方式,不仅有利于尊老敬老文化的传承,增进老年人的归属感和安全感,同时也可以降低养老成本,减轻养老负担。
4) 社区居家养老也避免了大规模基础设施的投资和建设,能够节约社会成本,减轻***的财政负担。荷兰政策测算:机构养老每位老人年均平均花费64000欧元,居家养老年均19000欧元,不到前者1/3。 社区居家养老不仅仅是中国主要的养老模式,也是全球的主要养老模式。从养老意愿来看,据调查数据显示, 选择居家养老的老年人占老年人总数的比例为:英国 95%,美国 96.3%,瑞典 96.2%,日本98.6%,新加坡 94%,泰国 72.2%。 而机构养老比例较低,英国为 4.6%,美国为 3.7%,瑞典为 4.8%。 由此可见, 居家养老作为当前国际老年社会服务的输送方式和社会工作的一个重要发展方向, 已经得到普遍的应用和重要的发展。丹麦目前全国有15.5万老人在家享受居家养老,约占老年人口15%,只有4万左右老人住在养老院,平均年龄82岁以上,居家养老模式不仅在丹麦,也在欧洲其他国家备受推崇,重要原因是居家养老成本比机构养老低很多,荷兰政策测算:机构养老每位老人年均平均花费64000欧元,居家养老年均19000欧元,不到前者1/3. 在中国,社区居家养老作为新兴的养老模式,具有很大的发展潜力,这一养老模式在广东已经开始试点并卓有成效。但是社区居家养老作为一种新型的养老模式各方面还不完善,主要在于服务对象、服务人员、资金来源、评价标准、政策不完善这几个方面。社区居家养老的实施要求建立健全社会化的养老服务体系,这对公共养老服务发展水平要求较高,而现阶段我国大部分地区由于受经济等因素限制,高质量的社区居家养老很难实现,但是仍然在不断发展和摸索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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