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医学和内科学还是有很大区别的。老年医学涉及的范围更广,包括老年内科疾病,外科疾病,眼耳鼻喉口腔病,皮肤疾病,妇科疾病等等。当然老年医学还是以大量内科慢性病为主。而内科学是内科疾病的统称。因此两者还是有很大差别的,不能混为一谈。
住镇卫生院报销60%
住二级医院报销40%
住***医院报销30%
手术费超过1000元以上,报销1000元,超过60岁以上的老人,在镇卫生所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1、镇卫生院报销60%;2、二级医院报销40%;3、***医院报销30%。手术费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60周岁以上老人在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一、调整住院起付线
将《重庆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暂行办法》(渝府发〔2001〕120号)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调整为:
1.在一级(重庆新兴医院)及以下医院住院治疗为200元/次;在二级医院住院治疗为440元/次;在***医院住院治疗为880元/次;
2.对在一级(重庆新兴医院)、二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住院的,其住院起付线标准分别为160元/次、400元/次;
3.一年内多次住院的,每增加1次其住院起付在上述标准基础上降10%;降低后,***医院不得低于620元/次,二级医院不得低于260元/次,一级(新兴医院)医院不得低于100元/次。
二、调整在职职工住院费用支付比例
将渝府发〔2009〕188号文件第二条调整为:“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在起付标准以上至支付限额以下的部分,由统筹基金按在职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支付85%,在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支付87%,在一级(新兴医院)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支付90%;退休人员在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仍按95%的比例支付,其余费用自负;在支付限额以上的,由大额医疗费互助基金按规定支付。”
本通知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前景可期。现在人均寿命越来越长,对健康的重视越来越高,而且中国已经步入老年化社会,老年人数量很大,这个群体收入稳定、支出也不多,主要投入在身体保养上,所以,赚老人的钱、女人的钱、小孩的钱,这三类群体的服务行业都有前景。
一是老年人口基数大。数据显示,截止2019年底,我国65岁及以上人口为17603万人,占总人口的比重为12.6%,预计到2045年,每三个人就有一位65岁以上老年人。
二是老年人患病具有特殊性,以易慢病高发、多病共存和失能失智为特点。老年人中患有3种及以上慢性疾病的患者超过50%,而我国老年病患者的诊治多为单病种的亚专科模式,老年病患者辗转于各个专科就诊,直接导致老年病患者就医难、就医成本高、医疗机构运转效率等问题。给老年病患者就医造成极大的困扰。
而老年医学科是一个多学科团队,推行的是以患者为中心的诊疗模式,具体来讲包括急***救治、慢性 疾病防治、中长期照护,实施的场所可以包括医院、康复院、养老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以此来提高老年人的医疗服务质量,保障老年病患的医疗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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