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2023年11月退休按照个人缴纳养老保险基数确定退休金。根据国家规定,参保人员在工作期间每月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将作为基数,用于计算退休金的发放额度。个人的养老保险基数越高,退休后的养老金待遇也会相应增加。因此,对于即将退休的江苏省职工来说,提高个人养老保险缴纳基数将能够为自己的退休生活提供更充裕的经济保障。
因此,建议职工在工作期间适当调整养老保险基数,以便获得更加稳定和可靠的退休金。
2013年7月7日至2014年6月30日期间,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记账利率为3.75%;
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记账利率为5%;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记账利率全国统一为8.31%;
2017年为7.12%;
2018年为8.29%;
2019年为7.61%;
2020年为6.04%
2021江苏省企业退休发放基数是7921元。
2月20日,江苏人社厅***正式发了一个公告从2021年元旦起,江苏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省定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每人的160元/月,提高至173元/月。注意:这一标准比国家规定的“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93元还超出80元!涨幅是13元/月
2020年1月1日起,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7602元/月执行。
江苏省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
(一)普遍调整
1.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1元。
2.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缴费年限,下同)15年及15年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下同),每月增加1.8元;本人缴费年限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含25年)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2.7元;本人缴费年限25年以上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4.5元。按缴费年限月增加额不足27元的,按27元增加。
江苏省202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比去年提高4.9%
一、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为7***4元,计算实际缴费工资指数的基数为82344元(6862元/月)。
二、2021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按20586元执行,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按3800元执行。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按20586元执行,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按3800元执行。
普遍调整
(1)江苏省退休人员每人每月统一增加34元基本养老金。
(2)退休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在15元及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基本养老金增加2元。缴费年限在15年以上25年及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每月增加3元养老金。缴费年限在25年以上,每满一年增加4.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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