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养老保险。城镇职工的缴费基数上限为21060元,下限为3300元;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档次为430元至4000元;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下限为4212元至21060元。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21060元,下限为4212元;缴费标准统一为430元/年。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21060元,下限为3300元。
2、自2023年1月1日起,厦门市医保年度调整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集中参保缴费期为2022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 医保年度 2023年医保年度按自然年度执行,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缴费标准 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430元/人。
3、调整一: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缴费按半年标准缴纳 我市现行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缴费标准为1140元/人/年。过渡期内,按现行的半年标准,即570元/人征缴,其中,个人缴费为200元/人、补助为370元/人。过渡期半年的城乡居民医保费在今年4-6月集中征缴。
4、如果是外地户籍,五险单位要承担0.7%生育保险,0.8%残保金,0.4%工伤保险,0.3%失业保险,3%医疗保险,16%养老保险。职工个人只需要承担8%养老保险和2%医疗保险。社保最低缴费基数为2030元,按此缴费基数来参保,厦门户籍社保五险每个月要缴纳946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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