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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机构老人跌倒处理,养老机构老人跌倒处理流程

  1. 老年公寓(养老院)摔伤,谁负责?
  2. 防控期间老人在敬老院摔倒一夜无人问津第二天去世谁来承担责任?
  3. 养老机构如何保障老年人安全?
  4. 老人跌倒被讹?是社会现状还是极个别现象?
  5. 在这个社会你如何看待有人摔倒了“该不该扶”这个问题?

老年公寓(养老院)摔伤,谁负责

1、要看当事人是什么情况下摔伤,如果当事人是没有自理能力的,在养老院摔伤则是养老院护理员照顾不周,应由养老院负责赔偿

2、如果当事人有部分自理能力,当事人想做做不了的事,叫护理员处理而护理员没有及时处理,当事人在没有护理员陪伴下在养老院没人摔伤,仍然是养老院的责任

3、如果当事人有完全自理能力,在非养老院过错的情况下,当事人自己摔伤的,则是当事人自己负责。

养老机构老人跌倒处理,养老机构老人跌倒处理流程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防控期间老人敬老院摔倒一夜无人问津第二天去世谁来承担责任?

一夜无人问津而导致老人摔倒死亡,这件事情应该追究护理责任。作为养老院在管理老人的生活上起码晚间有值班人员,这值班人员在值晚期间就有巡视护理之责,以免老人夜间出事故。这就说明养老院管理存在问题

现在党和政府十分重视地方福利院、养老院的养老问题。并制定了一定的规章制度,这些养老机构含有公费、自费的。就自费的大都是子女无法照料的情况下,付费进入养老院,并且签有协议合同书,建议老人家属按合同条款追责。


养老机构如何保障老年人安全

在讨论这个问题前,首先得弄清楚“有哪些安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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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第一,滑倒,摔倒,导致身体受损,或者引起更为恶性损害。

第二,食堂事物方面导致健康安全。

第三,机构内部的基础活动设施导致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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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心理疾病导致的安全问题。

第五,身体疾病处置不及时导致的安全风险。

在养老机构中,大致就有这些安全风险。那么针对这些问题,来说说应对里保障措施。

第一,应对滑倒摔倒,首先应该对地面进行防滑处理,老年人下肢力量不如年轻人,对于行走不便的人要出行看护。

老人跌倒被讹?是社会现状还是极个别现象?

跌倒的老人讹人了。近几十年,随着社会不断发展进步,我国人民物质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让我们深深感慨祖国的繁荣昌盛和气象万千。同时社会上也出现了很多不和谐的现象。有些现象自生自灭了,有些却愈演愈烈了。

其中老人跌倒了,讹人了。原本就是小事一件,不足挂齿。可就是这样的小事,个别现象,如果处理不当,就会出现老人跌倒后只要有人帮忙,老人倚老卖老,胡言乱语一顿讹诈。且不说他是腿老还是胳膊疼,我看主要病因还是在脑袋里。我们都知道,一般脑袋硬件坏了还不要紧,有手艺高超的医生和先进的医疗技术可以转危为安。最要紧的是软件,思想观念坏了,他就会发出不正确的指令,导致行为错乱,出现严重后果。那么是什么原因造成跌倒的老人都有这样的思想行为的呢?(忽然想起了***的,人的真确思想是从哪里来的?)

***如,事情是不可避免的发生了,需要公平公正合理对待。让良知唤醒人性,对恶习绝不纵容。当然,生活是美好的,人民是善良的。希望消灭个别现象,成就国泰民安的社会现状。

7月4日早上骑电动自行车在慢车道骑行,一老大妈七十多岁在前面骑行,她让我通过,我往前直行,她把控不住倒向我摔倒在地,我停下车,因她叫喚利害,四肢擦伤,手***口不停說痛,我扶她起来送至医院,她儿子报警,交警查监控說有可能档风碰到她车,说我有責任,双方协商,大妈说医药费叫我负担,她儿子先放一部分钱在他那里,看完再问我拿,交警说一次性处理,一个花錢,一个受罪。她儿子说6000元,我转了6000元。最后交警拿出录相老人把握不住方向盘并排骑行5米倒向我自行摔倒。我说我沒责任,交警说超车在右有責任,问題是她让行,我又有何超車。如果我一直不回头,不去扶大妈,径直走了,我沒碰到她的人和车应该是沒責任的。交警告戒我碰到老人小孩騎车离远点。以后我再也不敢扶老人了,这是一次深刻的教訓。

在这个社会你如何看待有人摔倒了“该不该扶”这个问题?

人心的急剧复杂恶化最魁祸手还是因为社会利益才导致少了很多的"人情味",那些比较单纯思想境界让这个现实利益逐渐变质,对相信和信任的思想失去原有纯真。

一切的一切都是现实利益的无情冲击造成,至于扶不扶摔倒的人,这并不是个简单社会现象问题,就我个人出发我也会***取比较间接的方法去帮助摔倒的人,必竟还得考虑自己的生活,这样做我感觉还是比较好的。没有必要非得卷入其中,当然了好人还是有的但我们也冒不起这个险,您说是吧?因为他们己经把人性的道德善良无情的抛向了万丈深渊。

所以我们只能呼吁这个社会乃知每个家庭,给每个人以温暖和关爱,少一些利益之争多一些人情味,把原有的真心和单纯还回这个社会!

这是一个普遍存在的现象,无论古今也不分落后或是发达国家这个现象都是客观存在的。这是人性美与丑的体现,个人观点,扶与不扶都不该问责路人,大家都可能在许多媒体上看过扶摔倒老人反被讹的新闻,并且也不是个例,这应该是大部分人不敢出手相助的原因吧。但是社会已经发展到高度的文明,每个人都应该洗涤心灵,在别人遇到困难的时候都能出手相助。把义务化为社会责任,社会才是真正的文明社会,社会才会真正的进步!

就算家有金矿银矿都不敢扶了。家有稀土矿产可能敢扶。上月25日,见一老叟,骑单车转弯过快倒地,我跑去拉开压在他身上的单车,再拉他起来。结果说我拉坏了他的衬衣。手膀拉脱了,明眼人一看就是摔倒磨破的。他儿找来20多人,我赔了380元衬衣。到医院说手没事!我总结自己,真是多求事,费力不讨好,还费钱!

“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南京彭宇案

出现这种情况说明大多数人的记性都挺好,社会的冷漠行为不会是无缘无故的,谁都知道助人为乐是正常社会应该做的事,但是当年彭宇一案的判决书上的诛心文字可是是历历在目:

“如果彭宇是见义勇为,那么应该抓住撞倒原告的人,而不仅仅是好心相扶;如果是做好事,那么可以在言明事实经过并让原告的家人将原告送往医院,然后自行离开,但彭宇陪同去了医院。因此,这些行为是与情理相悖的”。

先不讨论这个案件的真相是什么,但是判断书上这句话,不就是告诉大家,一旦你扶了一个摔倒老人,你就需要证明自己不是肇事者。很搞笑吧,法律上难道不应该是谁主张谁举证吗?

这个案件可以说是导致社会拒绝扶老人的"破窗效应",从此社会大众对待摔倒在地的老人的态度,就是想扶却不敢扶,最终变得冷漠对待摔倒在地上的老人。看客也别急着批判世风日下,这本是人趋利避害的本性,做好事要付出这么高的代价,任何都会变得“冷漠”。

环境中的不良现象如果被放任存在,会诱使人们仿效,甚至变本加厉。一幢有少许破窗的建筑为例,如果那些窗不被修理好,可能将会有破坏者破坏更多的窗户。最终他们甚至会闯入建筑内,如果发现无人居住,也许就在那里定居或者纵火。
一面墙,如果出现一些涂鸦没有被清洗掉,很快的,墙上就布满了乱七八糟、不堪入目的东西;一条人行道有些许纸屑,不久后就会有更多垃圾,最终人们会视若理所当然地将垃圾顺手丢弃在地上。这个现象,就是犯罪心理学中的破窗效应。

我也年老了,如果哪天在街上意外摔倒,没人敢过来扶我,是很能理解那些在身边匆匆而过的人,他们不是不善良,不是不想扶,而不敢扶。事实上,在一些新闻里,一些意外摔倒在地的老人,需要别人帮助,都会声明是自己摔倒,有医保,才有人战战兢兢的录着相扶起老人,大概真的有那一天我也会如此吧!

破坏社会的公德很容易,重建却是很难。2017年10月,我国出台了俗称“好人法”的法规,里面第184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希望是一个好的开始吧!

最后,提醒一下,遇到摔倒在地的老人,即使不怕承担后果,也不要随意扶动老人,最好先与人老人沟通,了解其是否有病史,别好心办坏事。

这不是什么问题,这是中国人在情感道德上的一次飞跃的进步。人们开始由近身帮助发展到距离帮助,如有老人摔倒,我们可以打110让警察来处理,我们继续去办自己的事,又如父母养老我也托社会服务机构来帮助(养老院)做[_a***_]的每星去看父母1一2次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