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申请的。参保人员符合慢病特许门诊条件的,可以向社保部门医保局申请,到其指定的定点医院医保科具体审验办理(要带上本人医保卡、身份证、相关病历)只要符合相关病情,办理完成后即可享受门诊特殊病待遇。
1、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起慢性病付标准为200元。定点专科医院中的一级医院慢***起付标准为200元,二级医院起慢***付标准为400元。在起付标准以上、门诊慢***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按比例报销,门诊统筹基金支付50%;
2、患有两种或两种以上门诊慢***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确定年支付限额,在此基础上每人每年支付限额增加200元;
3、门诊慢***患者住院期间不能同时享受门诊医疗待遇,核算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时,门诊医疗费用与住院医疗费用合并计算;
4、门诊特殊疾病医疗待遇按住院标准执行,一个参保年度内只计算一次起付线,起付标准按照就诊医院级别标准执行。
1、在社区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一般病种,一般人员支付比例为60%,城市困难人员支付比例为70%。
2、在社区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特大病种,一般人员支付比例为80%,城市困难人员支付比例为90%;
3、在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一般病种,一般人员支付比例为50%,城市困难人员支付比例为60%。
4、在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特大病种,一般人员支付比例为70%,城市困难人员支付比例为80%。
5、另外,慢***的医疗保险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一般病种为2000元,特大病种为10万元。
新农合一般慢***一年可以报销60%。新农合〈城乡居民〉慢***门诊报销不设起付线,可按其门诊医药费的60%予以报销。但一个年度内,门诊慢***的医药费不能超过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患者可以随时报销,也可以定期累计报销。报销时注意提交相关材料:申请书、诊断证明、定点医院的〈购药清单、发票和支付小票、处方等〉。
慢***是指不构成传染、具有长期积累形成疾病形态损害的疾病的总称。“慢***”全称是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不是特指某种疾病,而是对一类起病隐匿,病程长且病情迁延不愈,缺乏确切的传染性生物病因证据,病因复杂,说白了就是现在不去治疗也没太大问题,但越拖就越严重,门诊慢***各地报销比例也不一,每年度起付标准300元,治疗统筹疾病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在起付标准以上部分,城镇职工按80%报销,城镇居民按50%报销。一个医疗年度内不能超过慢***最高支付限额。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报销比例60%-100%不等。慢***患者最关键的部分就是要加强身体锻炼,做好自己的身体保健工作。
一、由患者本人向社保中心提出申请,填写正式的申请表。
二、将二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材料上报社保中心,经专家委员会鉴定审核后,办理慢***证历。专家委员会对慢***的鉴定一个季度举办一次,鉴定所需费用由个人或单位承担。
三、患者在指定的医院门诊部看病购药。
四、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社保中心予以报销慢***医疗费用,同时将《慢***门诊医疗费用清单》连带处方、***、慢***证历、病历、各种检查报告单等一并存档。需要注意的是,在申请慢***报销时,每人最多可以申报三种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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