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养老院需要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执业证书》:由受理的民政部门进行实地审核查验,符合执业申请条件的,发给《社会福利机构执业证书》;不符合执业申请条件的,发给申请人书面整改通知书,在规定的期限之内完成整改的,重新提出执业申请。
目前来讲,开一家养老机构,需要的手续要简单很多了,只要有工商注册,场地租赁合同就可以了,但是如果你要申请养老补贴和医保对接,手续就很复杂了。
不仅需要岗位资质的要求,还要有消防、卫健委等标准床位的要求。一般没有涉列过医疗领域和养老领域的人士是很难成功批复通过的。当然,如果有当地政府支持,相对就简单很多了。
开办单位必须具有法人资格;开办个人必须具有合法身份,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提供集中居住的床位数在10张以上,必须有符合养老机构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消防安全、卫生防疫等要求的基本生活用房、设施设备和活动场所;养老院总建筑面积不低于平均每张床位30平方米,每张床位用地面积20-25平方米,每张床位不少于1万元的开办经费;
符合建设规划、建筑设计、安全消防、环境保护和卫生防疫等方面规定,依法取得相关的审批文件或合格证明;
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医疗人员、护理人员、康复保健人员、特殊教育教师。 特殊教育教师、社工等专业技术人员;
根据《社会***机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开办民办养老院的条件如下:
(一)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必备的生活设施及室外活动场地;
(二)符合国家消防安全和卫生防疫标准,符合《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和《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
(三)有与其服务内容和规模相适应的开办经费;
(四)有完善的章程,机构的名称应符合登记机关的规定要求;
(五)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和服务人员,医务人员应当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资格条件,护理人员、工作人员应当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
一、申请资格
(一)申请开展评估工作的机构。需同时符合以下2个条件:
1.具有企业、事业或社会服务机构法人资格,能够独立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或在内部设置独立的评估部门;
2.机构工作人员中具有能够参加市、区两级培训后具备实施评估的专职工作人员。其中评估人员至少在4人以上,评估督导员至少在2人以上;
(二)申请开展评估工作的机构的内部工作人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其中,评估员具备4项之一;督导员具备2、3、4项之一):
1.具有养老服务或照护服务或康复照料等领域2年以上工作经历;
条件很多
(一)获得过市、区民政部门相关工作资格或承接过各级民政部门***购买服务项目的机构优先;
(二)入围机构的工作人员需接受市、区民政局统一组织实施的评估知识技能专门培训和考试,考核成绩合格者经备案后开展区级培训和评估工作;
(三)培训师资需具备使用市民政局、市人力[_a***_]编写的培训教材进行现场教学和远程授课能力;
(四)评估机构接受市、区民政等相关***部门委托后,应安排评估人员完成评估工作,不得擅自将评估工作转让委托于其他机构;参与本市养老服务评估工作的评估机构不得同时以机构名义开展依据评估结论而跟进的服务工作。
(五)***部门开展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所取得的信息归***所有,社会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不得擅自使用、泄露在培训和评估中获得的个人信息;未经同意,不得在培训和评估中私自推销商品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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