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应该叫做公职人员,一般来说叫做军公教。我们的事业单位,其实大多是从原先的政府职能中分出来的一些公益服务性单位。
公职人员稳定,退休金待遇高,会享受的***的各种补贴,每月公务员5.6万,退休老师7万新台币,养老保险的替代率可达70~90%。
如果看收入水平的话,其实我们的上海等发达地区已经十分接近了台湾的水平。本来台湾也不大,就咱们的一个省。
台湾省的最低工资水平是22000新台币每月,汇率是4.67比一,也就是说台湾的最低工资是4710元,上海目前最低工资达到了2420元。公职人员退休年金5.6万元左右,也仅仅相当于1.2万人民币的月退休金,我们的一些部门的退休金也确实非常接近这个数额了。
台湾的退休制度也是有三大支柱的。
跟我们差不多,第一层次是***提供的社会保险,强制性的交费。
第二层是职业年金制度,台湾是企业强制缴费,个人灵活选择。个人是从0~6%,企业必须6%的个人工资。我们的年金制度是,职工与企业共同商议决定,职工缴纳0~4%,企业缴纳0%到8%,不过全是自主交费。其实不排除,未来我们国家实行强制缴费的措施。
感谢您的问题邀请。
这个问题有些笼统。首先,我们通常所说的事业单位是指由***利用国有资产设立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台湾地区对“事业单位”的概念与我们通常理解的不同。根据2002年颁布的《台湾劳动基准法》,事业单位是指“各业雇用劳工从事工作之机构”。这其中既包含了企业、也包含了我们通常所说的事业单位,但不包括教师。
台湾教师的退休金由学校所属的各级行政部门支付。企业和公用事业单位的就业人员适用的是劳工保险制度。符合退休条件的,在退休时,一次性领取退休金。这笔退休金由用工单位支付。这种企业养老的制度大家并不陌生,因为从建国到改革开放之初,我们也是实行的企业养老。这种制度在设计上存有很多问题,比如用工单位退休准备金提取不足,有些劳工退休后并不能如愿领到退休金;而且这样的制度缺乏转移机制,劳工只有在同一家用工单位工作15年以上并年满 55岁或工作25年以上才能得到退休金,但台湾中小企业的平均生命周期仅有13年,所以只有很少的劳工能享受到退休金。
根据有关部门的统计资料显示,在台湾有超过75%以上的劳工,无法符合《台湾劳动基准法》规定的退休条件并领取劳工退休金。实际上,我国目前实行的养老保险制度是借鉴了多国经验,再结合我国实际建立起来的,在国际上是较为先进的。无论从覆盖面、保障水平、公平性和可持续性,都是值得学习的。
这个问题问得好 全世界只有大中国分的这么细 公务员 事业编(又分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差额事业单位 全额事业单位) 企业(又分为国有企业 民营企业 个体企业 私营企业 股份制企业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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