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院关于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贯彻落实《***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59号)精神,按照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关于开展2018年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的通知》(处非联发〔2018〕7号)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养老服务领域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通知如下:
二、积极配合做好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
三、加强监测预警,拓宽监测渠道。
四、提高责任意识,落实工作要求。
2021年上半年,珠海市公安机关连续立案侦查3宗涉及老年人被骗的非法集资案件。这些涉案公司租用我市写字楼设立办公场所,通过在街道向中老年人派发理财宣***、在办公室召开推介会等方式,以投资养老养生、养殖场、按摩椅等项目,有高利息回报为诱,骗取老年人投资,致使数十名老年人被骗参与投资,这些犯罪嫌疑人非法集资后便迅速逃匿。
近年来犯罪分子对老年人非法集资的主要手段有:
1、打着养老旗号非法集资。诈骗分子以投资养生乐园、养老公寓、异地联合安养等为名,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引诱老年群众“加盟投资”,使一些老年人投入资金。
2、以投资虚***项目非法集资。***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支持新农村建设等旗号,有些甚至带老年人“实地考察”项目,并虚构该项目的美好发展前景,案发后老年人才明白***分子带其实地考察的项目根本不存在。
3、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非法集资。***分子通过帮助老年人理财为名,许以高额回报进行诱骗,为了骗到更多的老年人参与集资,***分子往往在集资初期按时足额兑现本息,使更多老人上当受骗,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秘密转移资金潜逃。
4、打着金融创新名义进行非法集资。***分子往往利用老年人群体对互联网金融了解不多的特点,***冒网络理财或以“某某投资理财公司”等名义设立所谓的理财网站或平台,以投资分红或购买网站平台积分等有高额回报为诱饵非法集资。
珠海公安提醒广大群众:提高防范意识,以防上当受骗,发现相关涉嫌***线索,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处十年以上***或者***,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犯集资***罪的,处5年以下***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l0年以下***,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犯集资***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l0年以上***、***,并处5万元以上50万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犯集资***罪,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并处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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