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来信收悉,区政府按照工作制度已庚即责成区人力社保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经区人力社保局调查,根据《重庆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公安局重庆市国土***和房屋管理局重庆市水利局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关于重庆市 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渝人社发〔2010〕182号)文件规定:2010年8月1日以后成户转为城镇居民并退出宅 基地的转户人员,年满16周岁以上的,可从领取宅基地退出补偿费之月起,自愿选择参加退地农转城人员基本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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