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市户籍人员:参保人携带身份证、社保卡、户口簿到到原单位参保社保经办机构或户籍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接续参保。
2、具有居住证的外地户籍人员:参保人携带***、社保卡、居住证等资料到原单位参保社保经办机构或居住证登记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接续参保。
3、未办理居住证的外地户籍人员:参保人员携带***、社保卡、银行账号到原单位参保社保经办机构接续参保手续。 注:根据社保相关政策规定,生育保险欠费2个月以上、医疗保险欠费4个月以上视为中断,中断后不能补缴,并且会影响生育保险待遇及住院医疗费报销,企业职员辞职后如不想断交社保,可以继续自己缴纳社保费用。
国企下岗工人按规定退休。国家规定企业退休年龄为:男性60周岁、女性50周岁,缴纳养老保险费15年以上、医疗保险费20年的,才能办理退休手续,享受退休养老金和医疗保险待遇。所以,国企下岗工人属在职人员,同样按上述规定执行的。
我们单位已经被强迫破产重整,我就是只剩一年时间就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尽管处在黎明的前夜,还是要经受生死攸关的考验,航发集团出资我们的经济补偿金,还不够我失业期间继续缴纳四险一金和法定退休后不能享受的医疗保险部分待遇、取暖费报销、原企业补贴等项目损失的款额(预算80岁),实在是令人寒心!
回答:
一个九十多岁的老汉,
一个81岁的老太太,两人能有什么样的矛盾。
都是住在养老院,低头不见抬头见的。
养老院的工作人员说,两人是因为琐事而发生矛盾。
这两人的年纪,都比较大。
男的90多岁,女的81岁。
而且并不认识,属于陌生人。
住在养老院里的老人。
孤寡老人多,
天下无奇不有,奇案不断。近日在湖南邵阳某养老院91岁的老汉将81岁的老太砍死,两个同在养老院的高龄老头,竟然惹出命案,都八九十岁的人了,半身已入土,有什么深仇大恨?老人的子女为什么不管?养老院的人为何没有及时制止?我们且来看看这桩离奇的老人***案。
12月2日,在湖南邵阳,一个没有营业资质的养老院发生了一起***案件。因为81岁的老太太被一位91岁的老汉用锄头砍中头部当场死亡。事情发生后,养老院的老板说跟他没关系。
因此对这件事情他轻描淡写地带过,也没有告诉死者家属。受害老太太是在三个月前在亲戚的介绍下进入了这家养老院,平时她与***的老头,共用一个卫生间,可能因为这样而发生矛盾,产生了一点口角,据说当时被害人拿了***者的帽子。
事发时现场没有监控,仅有一个哑巴的老人在现场,养老院的工作人员没有一个在场。事发后,有人打120,是医生告诉死者家属,老人被砍身亡的。
死者家属来到医院看到极其恐怖的一幕,家属发现老人头上被砍了六刀,最长的一个伤口有七厘米。可见当时91岁老头是想置老太太于死地,才下如此重的手。
发生这样的事情,让我十分震惊,因为两人都是高龄老人,所以更加引发网友的关注。从***的发生来看,两位老人均没有深仇大怨,有的只是生活的琐碎小事,可是积怨久了,就酿成了惨祸,整个过程主要责任自然是***的老头。
91岁的老人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故意***罪,现在老人已经被派出所带走。那么对于高龄老人,我国法律是如何定罪的?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凡年满75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年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但手段特别残忍的除外。
这个案件中,老人已经91岁高龄,所以老人不会被判***,那么会被定罪为故意***罪,由于年事过高,担心其身体问题,往往会监外执行或者取保候审。
所以,不要以为老人年事高就没有***的能力,有人说不是好人变坏了,而是坏人变老了。这个老人相信平时脾气比较暴躁,性格可能有些固执,他才会如此盛怒,下了重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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